★ 开栏语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长寿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宣传检察英模事迹、弘扬检察英模精神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全院扎实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与本部门先进干警职工结对跟班学习,重点查找在思想境界、党性修养、担当作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拓宽工作思路、增强业务能力、扎实工作作风。本微特开设“跟班先进找差距”专栏,陆续登载跟班人员学习心得体会,敬请关注。
跟班对象
周黎:长寿区检察院长寿湖检察室主任。2013—2016年连续4年获长寿区优秀公务员,所负责的长寿区检察院长寿湖检察室获评2016-2017年全市优秀派出检察室、2019年重庆市“巾帼文明岗”,被评为全市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
跟班人员
杨洁:长寿区检察院长寿湖检察室聘用制书记员
跟班这天,我们接待了一位家住长寿湖镇的群众。在表达了自己的上访诉求、得知我们部门没有接访职能职责后,他生气地说道:“那你们这个检察室有什么用?”
在一旁记录的我,暗自替周主任捏了一把汗,但她不慌不忙,和风细雨地与其拉家常,待来访群众情绪稳定后耐心解释道:“您不要生气,虽然我们没有接访职能,但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帮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我们帮忙转交材料,我们也可以按程序帮您转交。”听完周主任的解释之后,群众的不满情绪消除了大半,在向周主任咨询了部分法律问题后,这位来访群众最终满意地离开了。
通过这次接访,也让我对群众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身处基层的我们,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更要耐得住性子,沉得下身子。群众有诉求提出,我们要认真倾听;群众有问题咨询,我们要耐心解答;群众有事情求助,我们要热心帮忙。只有切切实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才能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龚恺婧:长寿区检察院长寿湖检察室聘用制书记员
本次跟班学习,我主要是向周主任学习如何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活动中,周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读了《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居住权、抚养赡养等方面的法律条款,解答了群众在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告诉他们如何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些法律条条很实在,我们听得懂也用得上,希望你们能多搞一些这样的活动。”乡亲们朴实的话语,让我更加深刻地感悟到这项工作的意义。
跟班学习结束了,但我的学习旅程并没有结束。古人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周主任对工作的热忱与用心,让我看到了一名优秀检察人应有的素质,同时也坚定了我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的决心。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员,今后我将更加深入地扎根基层,做为民服务的孺子牛,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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