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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传周】检察长公开听证彰显公平正义
时间:2021-06-24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听证促公正、赢公信,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展现。6月9日上午,长寿区检察院就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案发后我一直很后悔,常常睡不好觉,今天总算踏实了一些。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也感谢各位听证员提出的真诚建议,今后我一定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让悲剧不再发生。”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康主持,区人大代表韦本能,区政协委员王平,人民监督员邓永灿、王天奇、张学兰担任听证员。会上,面对犯罪嫌疑人的道歉,被害人家属语气一度哽咽。

到底是怎样一起案件,让嫌疑人和被害人近亲属都备受煎熬?事情还得从1年前说起。

 


2020年1月,余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搭载殷某某沿重庆市长寿区北城大道行驶,当行驶至某路段向左侧车道变更时,与该车道内正在直行的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部分受损,余某某与殷某某受伤,同日殷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余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害人殷某某系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的岳母,案发后余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死者近亲属的谅解,死者近亲属请求不追求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乔璟璟在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后认为,该案社会危险性已经消除,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应当作相对不起诉。

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嫌疑人却免于起诉,这样的结果能否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消除质疑的最好方式,就是主动接受监督。举行公开听证会既可以提高办案的透明度,确保办案质量,又能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陈康检察长主持下,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如期举行。

 

由于死者丈夫在外地生活,无法到达现场,遂由死者女儿、犯罪嫌疑人的妻子龙某参与现场听证。

“死者是我母亲,嫌疑人是我丈夫,这起车祸已经对我们家造成了很大伤害,家里人都请求不追究刑事责任,一致同意对余某某作相对不起诉,让家庭早日回归正常。”听证会上,龙某眼眶微红。


“认定余某某负全部责任,是依据哪些因素?”

“主要依据三点,一是无证驾驶,二是用错转向灯,三是错误变道。”

“电瓶车的打灯方向和转向不一致,是如何区分的?”

“有行车记录仪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予以证实。”

……

听证会上,听证员对案件细节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一一进行了回应。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听证,听证员对案件评议后一致认为: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法律适用准确,相关社会危害已消除,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加强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增加交通设施,促使交通秩序好转。


“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希望你能从这次车祸中汲取深刻教训,在今后生活中遵纪守法,安全出行,同时也希望你们一家能早日走出阴影,振作精神迈向新的生活。”宣布不起诉决定后,陈康检察长对余某某与龙某劝慰道。

“今天的检察听证会组织规范,程序严谨,彰显了公开、公平、公正,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值得广泛推广。”听证员王平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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