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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时间:2020-07-20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第二号总河长令,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长寿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参与“三乱”整治专项行动,采取“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模式,形成保护河流合力。7月15日上午,长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大洪河区级河长汤晓强,长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康一行前往洪湖镇和万顺镇,对大洪河流域联合开展巡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洪湖镇政府、万顺镇政府相关人员参加巡查。

 

汤晓强、陈康一行依次查看了大洪湖开闸溢洪现场、大洪湖及沿湖农家乐,详细了解了水域环境、水质情况、沿线河岸生态环境、防洪措施等,并召开座谈会,就做好大洪湖河长制工作、防汛工作以及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这“三乱”整治工作进行集中交流。

汤晓强强调,当前大洪河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要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前研判,做好隐患排查和灾情预警工作,强化防控举措,全力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要强化三级河长联动、街镇部门联动以及与检察机关的联动,按照第2号河长令要求,全面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河长制工作常态化。


陈康指出,“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活动,是市检察院根据第2号河长令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部署安排,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两长”联合巡查常态化,实现优势互补和联防共治,定期联合区河长办公室对辖区内的河湖开展巡查,通过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职能,助力大洪河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河清水秀共享共治的效果。

会上,洪湖镇、万顺镇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三乱”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治理情况、防汛工作的部署安排、大洪湖水质问题等。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责,对大洪河污染防治、防洪机制建设、河长制工作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分管领导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大洪湖水域环境存在的问题予以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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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检察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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