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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检察院召开“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推进会
时间:2020-07-02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寿区检察院召开“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推进会

为进一步推进长寿区检察院“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6月29日下午,该院组织召开“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上学习传达了贺恒扬检察长在全市“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检银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一分院辖区“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了长寿区院专项行动方案。

 

长寿区检察院召开“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推进会
长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康就该院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上认识把握推进专项行动。
切实认识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是市院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市委、高检院工作部署的具体表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是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具体举措。

◆二是强化统筹领导,从责任上定人定岗定职担当作为。
严格按照市院服务民营经济“15+18条”、服务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等指导意见,对三年来办理的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情况、服务民营企业措施、服务工作的短板与不足逐一梳理,分析长寿区产业经济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

◆三是提升办案质效,从专业上办细办准办好每一起案件。
坚持审慎办理市场主体案件,依法惩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稳妥处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对能不捕的依法不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坚决防止因机械执法粗暴办案等办案方式简单化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四是加强协调联系,从合力上上下左右内部一体化联动。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业务部门分工不分家,加强在专项行动中的协作配合,政治部、办公室发挥职能优势,在激励调动队伍活力、协调沟通辅助决策、全力保障人财物上,为专项行动提供支持,共同打好专项行动组合拳;同时要向分院主动请示报告,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争取外部支持,积极向“四大家”、政法委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形成共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坚持开门听取意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企业家代表对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营造共同关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是主动对接问需,从服务上深入持久精准提供助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走访企业制度,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运用“莎姐”大普法等载体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提供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促进提高规范管理、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涉市场主体案件主要特点、法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对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及时向政府和主管、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治理;对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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