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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此时无声胜有声,“莎姐”检察官手语舞温暖他们的世界
时间:2020-05-18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朋友们,小亮遭遇校园欺凌后牢牢记住坏人特征,及时告诉老师,你们觉得他做得对吗?”

回应“莎姐”检察官的,不是唧唧咋咋的稚嫩声音,而是经手语老师翻译理解后,安静的点头。

在第30个全国助残日前夕,2020年5月15日下午3点,这场主题为“关爱折翼天使,温暖无声世界”的活动,在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六楼多功能会议室内开展。来自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的“莎姐”检察官们,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一起,为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们送上暖心的法治活动。

 


一堂特殊的
微型法治课


小美(化名)是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名学生,从她记事以来,这便是一个无声的世界。风的低吟,鸟的鸣唱,所有美好的旋律,小美都不曾体会,老师教会的手语和文字,是她与人沟通的方式。

活动现场,她清澈的眼睛击中了“莎姐”检察官们柔软的内心。“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而特殊未成年人的成长,更需要全社会的细心呵护。”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八部副主任阎颖说。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特殊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往往更难被发现。身体缺陷带来的特殊成长环境,让这些孩子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比同龄孩子更加薄弱。

考虑到孩子们的特殊情况,长寿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樊米玲结合实际,以“讲故事+漫画图片”形式,向孩子们生动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手语老师王宁在一旁进行现场翻译。

“虽然她们听不见声音,不能顺畅的进行交流,但孩子们的笑容就是对我最好的肯定。”樊米玲说,当她看到王宁老师翻译出孩子们的感谢手语“谢谢姐姐”时,她很开心。

由于人数和时间限制,一堂微型法治课显然不能满足孩子们的全部需要。据长寿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乔璟璟介绍,等孩子们正式开学后,莎姐团队将前往辖区特殊学校开展更加全面、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让检察阳光温暖更多的特殊学生。


一次特殊的
手语舞


手语是这群孩子与世界沟通的独特方式。在活动现场,“莎姐”检察官、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与手语老师、学生们一起,共同学习“感恩的心”手语舞。虽然是第一次集体配合手语,动作还不够整齐熟练,但现场人员都学得很认真。

“学手语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莎姐”检察张雨岚笑着说,平常大家都用口语来交流,十分轻松快捷,所以难以体会到孩子们用手语表达的不便。“能坚强地面对命运带来的苦难,孩子们的勇气让人感动。”

全程参与完本次活动的长寿区特殊教育学校手语翻译老师王宁也深有感触,检察机关对特殊未成年人的持续帮助让她很受鼓舞,“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去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用生动的故事吸引孩子们走进法治的世界。同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特殊学生,普及不同的法律知识,让孩子们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活动最后,“莎姐”检察官们为孩子们送上精心准备的学习用品,并赠送《莎姐讲故事》等普法书籍,书中还夹着“莎姐”检察官们亲笔书写的祝福卡片:“愿你的明天无限美丽、无限灿烂、无限快乐……”

 

 

 

 

 

代表寄语

 

市人大代表、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沙杨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周琦: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长寿区检察院联合举办的这次活动,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我觉得有特殊意义。检察院的未成年工作开展得非常细致全面,我之前参加过检察院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活动,但全国助残日活动还是第一次参加。这些特殊的孩子是我们全社会需要特别关注的群体,我们把温暖送给他们,把爱心献给他们,能够增加他们面对以后生活的信心。

市人大代表、北碚区蔡家岗街道两江名居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杨梅:这次活动很温暖,“莎姐”检察官的校园欺凌微型法治课做的也很用心。我翻看过“莎姐”宣传的相关书籍,里面的内容都很有普遍性和针对性。关爱特殊未成年人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进校园,多多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特别是自我保护意识。作为人大代表,我们也将结合自身工作,尽自己所能,和大家一起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市人民监督员、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江光群: 特殊未成年人总有一天会长大,会融入社会,检察机关的这次活动有助于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意识,帮助他们在以后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他们人生的不同成长阶段,都需要我们社会不同部门共同行动起来,给予他们关爱。不歧视他们、不抛弃他们,全面地关爱他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温暖。

 

保护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行动


近年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长寿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最高检和市检察院要求,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 深入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依法采取认罪认罚从宽、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临界预防。

• 拓宽渠道,不断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主动协调职能部门,加强与社会单位的合作,积极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救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措施,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 积极探索,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督。加强内部协作和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力度,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推动长效治理。

• 加强法治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检校合作,通过“法治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小小“莎姐”志愿者等方式,努力满足未成年人对法治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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