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攻坚克难,3月23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一部等20个先进集体和陈曦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先进集体。
近年来,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争一流,创模范”的奋斗目标,以“稳、准、强、凝、实”为工作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长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共获得“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各级荣誉9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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