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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 小编走基层·璧山篇③】“未”你而来——打造全面保护,守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2-10-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璧山区检察院坚持积极适应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转变的新要求,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职能手段,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的建立,在惩教结合、温情护航、检校共建、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等方面不断探索有益经验,全方位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检察保障。
  近年来,璧山区检察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13件137人,提起公诉160件213人,附条件不起诉并帮教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43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89人次,心理疏导90人次,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工作办法》,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出台重庆首个“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


  2021年4月1日,未成年人小尹通过“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了同宿舍舍友的手机,折合人民币约3千元。4月19日,小尹被民警抓获归案,4月29日该案移送至璧山区检察院。经过社会调查和法治教育,考虑到小尹认罪悔罪的态度良好,璧山区检察院对小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是‘甩手家长’”。该院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发现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家庭成长环境有密切联系。为督促监护人改变监护方式,璧山区检察院迅速启动“督促监护令”,加强同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救助“迷途少年”。
  接到“督促监护令”后,小尹的监护人向璧山区检察院表示感谢,并对自己监护失职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内容,尽好家长的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此外,璧山区检察院还对小尹及其监护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帮助其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2021年6月2日,璧山区检察院围绕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问题召开座谈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参加。“我们希望通过加强司法处理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多方协作的督促监护机制,纠正问题家长的各种监护不力行为,从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案检察官说道。
  经反复调研论证,璧山区检察院出台重庆首个《“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共4个方面13条。根据《办法》,由检察院牵头,监护人住所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吸收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社工人员等共同组成监护考察组。通过不定期探访家长、回访学校、走访社区等方式,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以及亲子关系改善情况进行动态跟进,适时调整考察措施和教育方案。

  

  让“事实孤儿”能够“幼有所养”


  “你们不能把我收监,要不我手臂骨折的儿子就没人照顾了……”2019年9月23日,因贩卖毒品被收监执行的凌河(化名)告诉璧山区检察院干警,自己有一个儿子手臂骨折,无人看管。经调查发现,凌河的儿子杨明(化名)2010年出生,其生父已故,生母杨萍(化名)因涉嫌犯罪于2017年被公安机关查处。此后,杨明被凌河收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9月24日,该院在璧山区福禄镇找到了凌河口中的“儿子”。生父已故,“养父”和生母尚在服刑,而不满10岁的杨明一时陷入无人监护的处境。
  该院综合研判后决定,按照最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杨明应由福禄镇政府履行临时监护职责。9月29日,璧山区检察院向福禄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福禄镇政府表示愿意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并书面回复称,镇政府已安排杨明在镇小学学习。由于他的手臂骨折尚未痊愈,还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接送他上下学,照顾他生活起居。此外,镇政府还为杨明申请了低保。
  2020年3月,孩子的母亲杨萍刑满释放。本以为杨萍会把杨明接回身边照顾,但没想到杨萍却拒绝抚养杨明。杨明成了一名“事实孤儿”。杨明的经历让该院意识到,对陷入监护缺失困境的未成年人开展救助,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2020年4月,璧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法院、民政局等七部门就杨明监护事宜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纪要,决定将杨明转至更适合儿童成长的璧山区社会福利院,并就近入学。
  2020年7月,该院以该案为契机,推动《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工作办法(试行)》出台。“父母犯罪,孩子无辜。像杨明这样的孩子,我们要不抛弃、不放弃。民法典的颁布,也让我们在帮助这些孩子时,有法可依。”据璧山区检察院介绍,《工作办法》与民法典关于“监护”的法律规定相呼应,为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和操作模式。
  截至目前,璧山区检察院依法支持民政部门起诉,法院判决剥夺3位失职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王鹏(化名)在当地开办了一家校外培训机构,璧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王鹏竟有犯罪记录!
  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怎么能担任培训机构负责人?如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该院以此案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等”外公益诉讼探索,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摸排行动。
  “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教师资质、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学科培训、教师管理和收费不规范等乱象,不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而且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益。”莎姐检察官刘玲说。
  2020年7月,该院向区教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机构,同时加大教师资格证清理力度,真正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区教委收到检察建议后,要求全区培训机构开展自查,并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建立了涉教育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互通机制。据统计,在当地教委配合下,检察机关对辖区内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开展涉罪信息集中查询672人次,5人被取消教师资格。
  此外,该院还会同区教委、法院、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人员开展随机回访,督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联合整治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
  截止目前,璧山区检察院已开展教职工涉罪信息查询135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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