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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4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 彬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区政协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区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全面落实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2266”工作体系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璧山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14件,同比上升13.40%,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32件288人,批捕176件212人、不捕6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34件853人,起诉443件599人、不诉186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83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3件,发出监督检察建议62件,支持起诉21件;公益诉讼立案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意见书46件,提起诉讼3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7件。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凝心铸魂中筑牢检察忠诚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干警一切行动听党中央指挥、向总书记看齐,确保所有检察工作部署都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使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夯实思想政治建设根基。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贯穿始终,持续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实际行动,推动主题教育同检察事业深度融合、互促互进。

(三)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不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同步”管理办法,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监督机制,强化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服务社会大局,在能动履职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打击刑事犯罪,守护安全、维护稳定。主动融入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风险隐患闭环管控体系,抓实“除险清患”工作,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12519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恶案件38人,坚决铲除社会毒瘤。深入推进“全民反诈”“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632人,办理的何某某等人网络赌博犯罪系列案入选最高检“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典型案例。积极适应“重罪数量下降、轻罪数量上升”的犯罪结构变化,依法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754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从宽处理意见,认罪认罚适用率97.04%,最大程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探索开展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商请区司法局对犯罪嫌疑人预付的赔偿金提存,以保障对被害人的后续赔偿。做好轻罪治理“后半篇”文章,建议行政机关对35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组织8名被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劳动,避免“不诉了之”。

(二)赋能经济发展,优化环境、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加强检察协作促进双城融合实施意见》,积极服务市委“一号工程”。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58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6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重庆市某管道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安商护企”典型案例。与区侨联共同设立全市第一家“检侨驿站”,与服务民营经济办公室璧山工作站双向联动,形成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先后为民营企业经营者、职工等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对重点企业走访调研12次,举办法治讲座8场。我院依托“企业之家”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服务发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企业合规性审查,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督促一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补缴税款29.4万余元,会同区工商联等九部门共同建立工作机制5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庆市某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和安全隐患问题,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指派检察官上门普法,该公司采纳后向全国各分公司推广。我院“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工作报告获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三)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创新治理、促进管理。通过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不断丰富“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内涵,批捕、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26人,综合履职率81.08%。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斩断“隔空猥亵”黑手。持续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用“综合救助”取代“单一性”扶助,以“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入学帮助”的方式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名,聘请心理咨询师为19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其回归校园。力推“授之以渔”的造血式帮扶,主动融入“家校共育”五项行动,为16名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对6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罪错未成年人提前干预、临界预防,形成“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专家”的观护模式。联合区妇联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16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我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监护权益全流程保护链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改革实践案例。助力专门学校建设,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应送尽送专门学校。探索数字未检建设,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未检工作模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化解矛盾纠纷,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畅通电话、网络、来信、来访渠道,对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回复”。坚持人民立场、群众观点,严格执行最高检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办结“九条标准”,以“领导包案+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多元救助”方式促成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办理的周某某刑事申诉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控申窗口“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以公开促公信,探索推行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召开听证会62次,讲清法理、讲明事理,递进式解“法结”化“心结”。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有效发挥检察建议在纠正违法、预防犯罪、促进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向有关单位提出堵漏建制、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10件,以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

三、回应群众关切,在为民服务中彰显检察情怀

(一)办准办好民生实事。深入实施“暖心优服、检察惠民”系列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力度,做到“惠民有感”。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及镇街对全区各村(社)公布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辖区公布的6067条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推动各单位自查发现不当公开信息5435条。聚焦辖区群众公共健身安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镇街对公共区域健身器材安全清查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更换废旧健身器材。坚守耕地红线,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整治璧山区某镇牛蛙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着眼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办理某单位对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怠于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案,与区妇联就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事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将听证会开到残疾申请人家中,邀请民政、残联、街道负责人担任听证员,汇集多方力量关爱残疾人,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融合。积极办理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针对农民工群体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实施“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全部欠薪;办理困难群众房屋确权支持起诉案涉及金额32万余元。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614人,对将普通食品冒充具有治病功能药品诈骗100余名老年人的白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协助追回被害人全部损失,守住了老年人的“钱袋子”。

(三)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信息化、网络化、便捷化的检察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信访接待、控告申诉等便民服务116件次。优化诉讼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律师通过互联网阅卷21件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迭代升级12309检察云呼叫平台,通过选优配强人员、优化服务方式以及畅通宣传渠道等途径加强平台管理,接听群众拨打检察服务热线来电81条,用更智能的语音识别为老百姓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联合公安、法院对侵财类、伤害类等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追赃挽损140件次,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

四、聚焦主责主业,在精准监督中体现检察质效

(一)刑事法律监督稳步提升。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作用,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4件,追捕3人,追诉漏罪5条、漏犯6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对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充分发挥侦协办监督触角作用,通过110可视化系统等进行常态巡查,开展重大案件同侦同审、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类案监督等工作,办理的胡某某贩卖毒品纠正违法案和张某某盗窃纠正违法案入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指引》。

(二)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同步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民事司法需求,坚持精准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2件,对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在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开展“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活动,办理的邹某某申请与张某某房屋产权确认纠纷支持起诉案被《重庆检事儿》宣传报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等道路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以检察监督助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办理的刘某某、彭某某申请监督撤销婚姻登记案,先后入选市检察院行政检察服务民生民利十大典型案例和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三)公益诉讼检察多领域发力。自觉担起维护公共利益的检察责任,深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及新增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从人大代表处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违规占用耕地系列案件11件。就城市排水管网渗漏污染环境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采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突出对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司法保护,审查起诉环境资源类案件912人。注重生态修复,结合办案对接融入本地水土治理、绿化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单独或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磋商8件,督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增殖放流鱼苗37万余尾。

(四)刑事执行监督活动有序开展。通过大数据监督和驻巡相结合的方式,发现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等环节违法违规线索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件;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对财产性判项的立案、执行和变更执行等环节进行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件。加大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监督力度,督促公安机关收监执行罪犯30人;加大对“减、假、暂”案件决定和执行的监督力度,切实杜绝“纸面服刑”,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金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向分院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立案14人,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11人。

五、紧盯队伍建设,在守正创新中锻造检察铁军

(一)优化检察业务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要求,院领导办案87件。落实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制约监督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群众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监督活动513次,给检察权公开“加把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视实绩评价,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统筹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官考核,综合运用科学高效的业绩考评体系,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对检察办案制约监督,对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关键节点、重要程序和重点问题,开展流程监控通报8次,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271份。

(二)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前瞻性思考,落实递进式培养,确保优秀年轻干部近期备用、中期强化、远期储备、梯次推进,2名干警被提拔任用。立足实际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根据三类人员岗位特点和个人情况,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围绕短板弱项,制定《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计划》,持续推进教、学、练、赛、用一体化培训,干警素能逐步提升。全局谋划人才队伍结构,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引进急需的成熟型人才。突出人性化管理,抓好检察文化建设,利用集体生日会、读书分享会等形式活跃机关气氛,丰富文体生活,促进相互交流,增强全院干警凝聚力。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院党组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管党治检责任。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检察权运行监督和干部队伍监督,把党的建设、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管理有机结合。建立权责明晰的正、负面清单,抓好“关键少数”的同时坚决抓好“关键责任”,营造“不履责就要追责,不尽责就要问责”的浓厚氛围。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针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持续抓好廉政教育,组织收看《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深刻警示全院干警牢记廉洁纪律。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半年工作情况等重大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争取支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参加“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2人次,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看、听、评、议监督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院2名干警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人才库,1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或嘉奖,7名干警获区级表彰,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1件案(事)例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事)例,各项检察业务考核成绩大幅提升。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有待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还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个别业务工作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更加着力抓好高水平党建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努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更加积极主动服务璧山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中新生命科技城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劳动就业、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加强法律监督,联合相关部门整治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璧山宜居宜业宜游品质。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积极推进“控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擦亮“莎姐”品牌,用心用情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更加注重强化高效能社会治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做实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司法办案释法说理等工作,把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更加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全面提升刑事检察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有效强化民事检察,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不断拓展民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力推进行政检察,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实现有效衔接、有效监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做实控告申诉检察,带着感情、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事项,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深化检察改革赋能,结合实际强化数字检察实践运用。

五是更加从严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贯穿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压紧压实责任,完善检察机关推进“三不腐”机制,健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强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突出培养检察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踔厉奋进、拼搏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璧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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