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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8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欧 彬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忠诚的政治担当服务璧山全局发展,以过硬的业务素能推动平安璧山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飞跃。五年来,我院在市检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三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82个集体或个人获得“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市级或区委表彰,23个案件被市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一)政治引领,强基固本,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聚力培根铸魂,坚守政治立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落实“两个确立”,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持续开展“不忘从检初心、坚定检察自信”“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该怎么办”等教育活动,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思想自觉,提升政治定力。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范办法》,院党组每季度开展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每半年向上级院党组和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错误言论。紧紧围绕市委“十破十立”“五个结合”和市院“六个着力”要求,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坚决反对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高度关注网络涉检舆情,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近年来无涉检舆情发生,门户网站被评为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网站。

坚持民主集中,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不断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院党组和区委报告。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矩阵体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积极开展“先锋工程”等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抓党建的良好局面。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主动的检察担当建功新时代

倾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院40名干警深入社区联防联控,2年轻干警火线申请入党。重拳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妨害警察处警、编造虚假出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等涉疫情犯罪批捕、起诉12人,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对陈某某持刀砍杀值守卡点志愿者案受理当日即作出批捕决定,依法从快打击。就乡镇家禽屠宰不规范等影响防疫大局的事项,及时向相关镇街提出口头建议。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落实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意见,检察长带队实地走访多家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等行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用实际行动保障区域抗疫阻击战、攻坚战的胜利。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起诉涉恶犯罪案件1244人、改变涉恶定性20人、不起诉1人,对故意制造用工纠纷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依某某等12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与公安、法院完善信息通报、案件跟踪、会商等机制,对公安提请提前介入的涉黑恶案件,就定性、补充侦查方向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引导侦查取证。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6条,2019年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竭力服务民营经济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院领导及业务部室负责人每人确定一个骨干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定期走访。挂牌成立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开设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8人。落实“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专项行动,监督侦查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47件,办理的上海某建筑公司诉相关行政单位监督案被一分院评为“保市场主体,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起诉假冒注册商标案38人,赖某某等5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系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件。致力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加强检察协作促进双城融合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两地检察机关全面协作关系。依托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协助崇州市检察院对陈某刑事申诉案异地公开听证,入选四川省检察院和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川渝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大案例。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集中力量办好涉及防范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案件,批捕、起诉涉众型犯罪案件47人,对向129名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超过2.2亿元的巫某某提起公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行动,320件群众信访100%实现7日内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责任制,息诉率达100%。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帮扶的2个村争取和投入资金15万余元,通过为帮扶村维修公路以及扩大农产品销路等方式帮助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司法救助切实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74件,发放救助金31万余元,在残疾人安某某家中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被市检察院评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4人,对使用暗管、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致使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杨某某等3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助推璧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661728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03113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393642人,提起公诉25383279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案件6369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常见性犯罪案件9171301人;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区监委建立有关加强办案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2人,决定逮捕6人、起诉16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无逮捕必要不批捕196人、微罪不起诉186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30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5份,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立案9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撤案113件;强化审查把关,追捕34人,追诉漏犯80人、漏罪36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得上级院支持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监管、社区矫正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27件,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维护司法公信,防止冤假错案,排除非法证据2份,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或解释瑕疵证据7份,范某某诈骗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排除非法证据典型案例。认真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8%,确定型量刑建议为95.6%,法院采纳率达94.9%。通过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办案环节有效提升办案质效,2020年刑事“案-件比”以11.127居全市第一,全院刑事检察工作处于全市领先,所办案件无一错案。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依法监督与维护审判机关裁判权威并重,受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8件,因发现新证据提请一分院抗诉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改判36件;对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提请一分院抗诉的28件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案获法院改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就保健门店医疗器械使用不规范、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性检察建议13件。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办理涉及维护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支持起诉案件248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报酬500万余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市检察院近年考核中评为优秀。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7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污染三江水库的2.4万余吨垃圾彻底清理,先后被《重庆日报》《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抓实机制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落实“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促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五年来,共有10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或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璧山区检察院成为全市唯一连续4年都有案例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的单位,公益诉讼工作在市检察院2018年、2019年考核中评为优秀,2020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做实未成年人检察,打造更加全面的保护链。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6475人,提起公诉8490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附条件不起诉并帮教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32人,经过检察机关帮教,涉嫌盗窃罪的冉某某通过不起诉考验后考上大学。推动完善学校保护,开展教职工涉罪信息查询13580人次,从源头上过滤“前科人员”进入教育行业。借助“明天再出发公益基金”平台,对4名性侵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持续性心理疏导并为其采取转校等保护措施。25名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莎姐”进校园、进社区普法宣传30次,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工作办法》,支持民政部门起诉,法院判决剥夺3位失职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四)理论武装,从严治检,以扎实的队伍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丰富学习形式,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利用“璧检大讲堂” 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依托高等院校、检察官学院以及中检网等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639人次,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注重榜样引领,干警先后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青年尖兵”“业务能手”等表彰奖励16人次,26人次入选市检察院人才库。

强化廉政教育,突出办案风险防控。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等学习内容。坚持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革命旧址、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围绕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重要事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整改廉政风险点46个,开展廉政谈话300余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三公”经费逐年下降,2020年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致力推进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察官职责权限、明晰办案终身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41件。以法律监督为中心,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构建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机制、类案集约化办理机制、队伍专业化发展机制,有效提升办案质效,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4天,群众司法诉求得到快速实现。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改变以数量为主的考评思路,倒逼提高办案质量,让“有担当者上,有为者进”。

(五)接受监督,强化自律,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司法责任制改革等重大检察工作部署,争取监督和支持。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刑事法律监督等专题调研5次,3名副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等建议,逐一对照改进落实并及时回复。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28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212人次,通过看、听、评、议监督检察工作。

广泛接受民主及社会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人民群众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等活动290人次;凝聚智慧,增进共识,召开座谈会6次,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行检务公开,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11次,公开法律文书2420份,确保检察权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依法规范运行。

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对办案期限、羁押期限进行预警提示,每天对全院所有在办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动态监控,坚持每月对发现的办案不规范行为挂网通报,全面实现对在办案件的事中监督。不断完善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案件质量常规抽查、专项评查28次,评查案件1173件,评查结果全部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监督作用。

二、2021年的主要工作

(一)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结合党史教育,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11次,选树先进典型4个。集中听取区委书记和区委政法委书记专题党课和法治教育,邀请高校、党校专家教授为干警专题授课。组织党员干警到红色遗址遗迹等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学习教育。聚焦六大“顽瘴痼疾”,班子成员及干警深刻查摆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

做到刀刃向内,强化查纠整改实效性。积极引导,激发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内生动力,全员覆盖、分层级谈心谈话4轮次,利用法律监督专项评查等组织“七查”,评查案件6528件,其中排查30年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9件。在问题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研究新制定工作机制13项、修改1项,抓好贯彻执行,避免制度“空转”。聚焦上级督导指出的具体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6个方面12项问题30条整改措施。通过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检察干警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在高水平平安璧山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严惩网络犯罪,防止虚拟空间风险滋生蔓延。深入推进“全民反诈”行动,对高发多发的网络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杀猪盘”“婚骗”等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38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00123人,对帮助上游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9866万余元的赵某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切实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指导,在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前介入8次,依法引导侦查。

忠实履行职能,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40人,起诉3346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535人,起诉2632人,利用“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办理案件13件,实现公检询问、救助、取证、检查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出台全市首个《“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对“督促监护令”工作进行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教育、引导、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不起诉案件等不同情形,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发出“督促监督令”5份。联合区民政局、区教委在大路中学设立“渝童成长”关爱未成年人园地,实现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四位一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在努力办好民生实事中展现为民初心

细化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聚焦平安璧山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细化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20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璧山辖区幼儿园开展专项安全巡查,针对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食品卫生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信访接待、控告申诉等便民服务104人次;优化诉讼服务,开通律师“绿色通道”,向区司法局及辖区10家律师事务所宣传推广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护航村(居)换届选举,及时查询区民政局来函联审的711名候选人犯罪信息,保障村(居)换届的顺利进行。

践行工匠精神,服务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秉持大局意识,办理涉及违规贮存危险废物、违规处置生活垃圾、禁塑令等多个领域固体废物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整治璧南河沿岸垃圾粉碎站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保护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督促违法行为人鲍某某及时清理违规储存的危险废弃物61吨,被市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借助“外脑”提供支持,聘请鉴定机构、环保专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5份。紧盯公共安全、文化遗产等领域,办理“等”外领域案件3件,向多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聘请15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发挥观察、见证、参与、监督等作用,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公开度和公信力。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利用检察建议整治盲道被侵占等安全隐患问题,参与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118人次,对我院包片点位发现的58项问题向5家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意见。

五年的工作蹄疾步稳,五年的改革锐意进取,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采用监督手段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突出社会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27条贯彻措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乘势而上、再攀新高,为璧山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法治自觉,全力构建平安建设新格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严惩生产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落实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时俱进把“莎姐”品牌维护好、发展好。

(三)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打造法律监督新体系。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工作机制,准确适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办案不规范及违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拘留处罚依据及拘留场所管理的监督。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突出加强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践行使命担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

(四)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推动健全完善检察干警履职保障体系;聚焦上级重大部署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落实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建立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守正创新,积极进取,奋力推动璧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和卓越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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