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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8日在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家全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北碚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共受理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1206件1459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5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264件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监督监外罪犯执行及看守所羁押人员2631人次。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北碚的新需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刑事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03358人,提起公诉735861人;不予批准逮捕79121人,决定不起诉5060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重大刑事案件,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4人。

  大力加强平安北碚建设持续加大对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绑架、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19人。持续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提起公诉253 299人。如依法起诉流窜多省市盗窃43次的赵某某,已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助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起诉毒品类犯罪案件241252人,如依法批捕从境外走私海洛因2.45千克的周某、饶某、黄某某,并由侦查机关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充实调整领导小组,确定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5名检察辅助人员组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4人(其中上级指定管辖区外案件28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13人(其中依法追诉涉恶漏犯5人),排查移送涉黑恶线索27条。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办理涉及侵犯民营经济犯罪案件3143人,其中,起诉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安全的犯罪1522人;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犯罪914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55人,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如重庆心景温泉酒店职工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督促嫌疑人退回赃款15元,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建专门团队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32,依法提起公诉1724人。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宽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起诉7人。切实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合法权益,共依法起诉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案件1515人。与区教委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辖区中小学开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大讲堂活动12次,受众达万余人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委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办理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800余人次。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做好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各类控告申诉、来信来访,检察长等院领导接访122人次。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促进维稳与维权相统一。深入开展“‘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由检察长带头组成的“莎姐”检察官团队到区职教中心、胡安工贸公司等单位举办法治讲座26次。推进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做好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积极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5万元。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监督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法治权威。

  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紧紧围绕公共利益这个核心,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4件,同比上升4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在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23件,占45%,食品药品安全类20件,占39%,国有财产保护类8件,占16%。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份,行政机关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45份,占94%,回复整改率同比上升29%。公益诉讼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制度功能初步显现。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社会治理。认真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关注未经环评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养殖污染及非法捕捞、非法采伐、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退耕还林、水土流失防治、饮用水安全、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的监管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21份,督促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120余吨,复绿矿山、复垦土地12万余平方米,向嘉陵江放流各类成鱼357.1千克、鱼苗29.6万尾;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针对无照经营、无证行医、超范围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等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24户次、取缔无证经营36户;积极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关注土地出让金收取、闲置土地处置、容积率调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采石采矿、专项资金或专项补贴的审批、管理、拨付、使用等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追回国有资金377万元。

  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成效。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政府支持,提请区委召开了全区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北碚区关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核;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等10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细则》;与区河长办签订《关于联合开展北碚区河库保护的合作协议》,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检察长向区市场监管局等13家单位公开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并督促其依法履职,扩大和提升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公信力。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提高履职能力,着力增强诉讼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监察法,不断推动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提前介入、依法决定采取强制措施、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提起公诉等工作,确保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与效果。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8人,决定逮捕33人,已依法提起公诉45人。如提前介入的渝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原局长龚某某受贿900余万元案,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监督立案9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2人。依法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12条。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32份,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437人。

  加强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审查一审刑事判决759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4件,人民法院已改判3件。对认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不当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目前已改判4;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7件,并发出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民事案件33件,帮助33名农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劳务费78万元。同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认真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活动及被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的法律监督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29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5人;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和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应收监执行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9人。加强特赦检察工作,办理特赦案件44人。

  四、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有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信心,坚定改革定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运行机制。坚持以职能最优化配置、类案集约化办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监督质效整体化提升为导向,调整部分内设机构职能,先后修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综合类管理人员业绩考评办法》,科学评价检察官等三类人员的工作实绩,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和随机分案规则,建立入额检察官和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实行类案管辖、捕诉合一、繁简分流,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涉黑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48件,同时全面落实对其他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跟踪监督职责。修订检察官履职监督工作规则和案件质量评查及司法规范化检查办法等相关制度,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办案。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案件指控体系,强化证据审查,把好证据标准关、法律适用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8件。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等四类人员出庭10次。不断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力求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办案时效。

  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通过优化办案流程,规范量刑建议,完善律师值班制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实效。一年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762人、不起诉46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87.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52人,占量刑建议的98.7%,量刑建议获人民法院采纳688人,采纳率为已判决案件的97%,居全市前列。

  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有效推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升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力推进,切实加强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召开庆祝建党98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开展建国70周年丹心颂祖国、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举行新任检察官任职集体宪法宣誓,强化机关党支部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强化专业化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对干警岗位素能的新要求,加强分层分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17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50余人次。深入推进以研促学、以赛促学,申报、完成中国法学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重点研究课题5项,干警公开发表论文12篇,参加全国及省市学术会议交流、理论研讨11次,8篇论文获奖。一名干警在重庆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活动中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补充选任员额检察官4人,公开招录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7人。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院党组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检务督查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50余项,认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坚持放权不放任,加大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力度,针对重大案件、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实行重点监督,采取跟庭评查、办案场所巡查、案卷抽查、检察长审查等方式,共督查各类案件1282件,发布案件评查通报12期。

  六、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重大工作,并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对2019年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12条意见建议,均按时办结,满意回复率100%

  不断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次,邀请全国、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巡察、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控告申诉信访接待等110人次。

  深化检务公开。依托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主动发布检察机关重点工作、重要改革和重大案件,公开发布各类法律文书81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63条。在北碚检察微信公众号和法律监督网推出各类信息120余期(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9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市基层检察院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等区级以上集体荣誉6项次;干警获得全市检察业务标兵及北碚区十佳平安卫士等荣誉39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政府及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手段方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尚需丰富和完善;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四是四大检察工作还需进一步平衡发展。对于这些短板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北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担当

  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服务全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贡献检察力量。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及脱贫攻坚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持续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对企业经营主体和投资者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和羁押性强制措施,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适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运用检察职能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法治智慧,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

  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有作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标准,加强与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把建章立制作为重点,坚持源头治理,深刻剖析黑恶势力犯罪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有力度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坚持侦查活动监督与审判活动监督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加大对有案不立、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反法定程序、刑罚执行不当等的监督力度。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抓好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协作机制,督促其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形成保护社会公益的合力。

  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有成效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业务工作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锻造检察队伍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加强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干警轮岗交流、素能研习、导师带教及打造办案专业团队等制度,推动人才脱颖而出。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

  五、接受监督更加主动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完善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制度和措施。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牢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勇于奋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全面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北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解释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检察机关对收到的群众来信要确保每一件来信都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莎姐】莎姐源于重庆基层检察院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女检察官的名字,2012年全市三级检察院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救助工作。近年来,莎姐已从青少年维权逐步发展为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犯罪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普法品牌。

  【四百工程】 是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莎姐送法进“百个社区、百个乡镇、百所学校、百个企业”大普法活动。

  【国家司法救助】 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公益诉讼】 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英烈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建议】 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支持起诉】 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国家、集体、非公经济组织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损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时,检察机关支持受侵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工作方式。

  【三类人员】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员分为三类,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检察官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检察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司法行政人员管理行政事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刑事诉讼制度。

  【检察开放日】 检察机关向群众代表集中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保密事项检察工作的检务公开活动。旨在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直面检察工作,加深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四大检察】 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检察改革,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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