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 萍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北碚区委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36件416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831件1031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6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251件次,审查法院判决及执行决定3100件,监督监外执行及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391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一、深入推进平安北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维护公共安全切实有力。保持对严重暴力、黄赌毒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渝安2号”专项行动,对刘某某故意杀人、李某等人运输毒品7千余克等重大案件依法批准逮捕。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1件43人,起诉毒品、卖淫等犯罪215件231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起诉“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302件393人。深入研究网络新型犯罪规律,探讨推进互联网治理法治路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起诉我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服务经济发展扎实有效。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件32人。成功起诉一起有两百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23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严厉打击盗窃民营企业财产、强迫交易、敲诈企业经营者等犯罪。起诉神驰机电销售员刘某职务侵占案等涉企犯罪23件27人。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措施具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8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31人。履行矛盾化解职能,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均成功息诉。创新司法救助带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办理张某司法救助案中,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村委,以有限的司法救助金带动20万元的社会救助,帮助张某等四名困难户改造了危旧房。控申接待室连续12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有为。做大做强“莎姐”维权品牌,探索亲职教育机制,成立“北碚区亲职教育活动室”,组建涵盖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的师资队伍。对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48人次。定期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年度报告,撰写的《北碚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报告》获区委书记批示,形成《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意见》并推广。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创新社会治理上的作用,针对诈骗社保资金等犯罪向辖区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9份,都及时得到整改回复。建立普法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常态机制,开展“守护花季”等各类法制宣传30余场。“莎姐”检察官团队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二、惩防职务犯罪保持高压,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惩治腐败犯罪力度不减。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28件,立案查办13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占81%,大案占44%。着力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立案查办涉案百万的水土镇飞马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等事项中贪污案件4人。按照“贪渎并查”的工作思路,立案查办区商务局某科长收受贿赂,致使相关公司违规获得政府补贴2000余万元渎职大案。深挖窝串案,立案查办区公路局工作人员在道路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系列案件。
职务犯罪预防持续深化。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以本院近五年查办的案件为例,精心汇编《预防职务犯罪》丛书,向辖区单位、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大中型国有企业发放2000余套,做到全覆盖。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此作出肯定批示。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深入蔡家岗等6个街镇、部门开展巡回法治宣讲。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7件次,配合区有关单位进行人事、信用管理查询200余人次,拦截不符合条件人员9人。
三、聚焦法律监督工作主业,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显著增强。围绕加强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能力、拓展监督渠道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31人,建议追究刑事责任、追捕、追诉漏犯、漏罪37人(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排除非法取证作存疑不起诉决定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4件,其中29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6件,目前法院已审结4件,全部予以采纳、改判。强化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纠正执法、司法违法案件29人。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检察,逐一建档审查罪犯财产刑相关信息900人。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及刑期计算错误12人。通过办案纠正违法司法行为,如在办理刘某控告案中,及时建议解封其名下被超期查封房屋,为其避免了经济损失,刘某送锦旗表示感谢。
民事行政监督成效明显,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6件,同比上升235%。办结支持起诉144件,帮助潘传强等人通过诉讼渠道追索劳动报酬900余万元。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北碚“绿水青山”的保护力度。深入河流、耕地等侵害公益高发地段,发掘案件线索。主动与环保、食药监等相关行政机关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在全市率先对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在十几天内转运处置56吨重金属超标工业废水,相关街道也及时启动并完成直排嘉陵江生活污水破损管网的整改维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稳步推进。以《重庆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为指导,细化完善具体办理程序,认真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加强理论调研。调研成果在“全国第十三届高级检察官论坛”上作交流发言。通过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完善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起诉、相对集中审理的对接机制,提高诉讼效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7人。
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具体实施。落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出台《北碚区检察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方案》,分组分片、突出重点,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巡查走访监督,提出侦查建议80余条。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8件27人。
四、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履职责任要求
检察官一线办案要求有效落实。制定《检察官直接办案管理规定》,科学确定检察官办案类型和办案数量。担任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还确定了流程监控、案件抽查等基本数量要求。所有入额检察官每年的办案类型和办案数量在年初确定后予以公示。检察长等院领导全年办理各类案件62件,审批案件162件,流程监控、评查案件307件。
检察官履职监督评价体系初步构建。出台《检察官履职监督细则》,在保证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的同时,检察长、副检察长通过审批案件、听取汇报、签发文书等方式,对检察官进行监管。综合业务管理部门加强办案流程监管、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对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综合类管理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对干警廉洁自律、办案质效、岗位练兵、信息调研等进行合理评价并记入业绩档案。形成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年度司法档案260份,确保干警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案件质量评查持续加强。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规范化检查办法》,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要求,建立案件管理通报制度,将发现的问题直接通报到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确保问题得到整改。共评查、复查各类案件1100余件,发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综合分析报告15份,开展跟庭评查30余次,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检察官的管理、监督、评价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得到落实。组织开展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套改,确定一级以上检察官31人,并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启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职务等级晋升工作。根据《重庆市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统一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财物统管各项过渡、衔接工作。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到位。坚决拥护、支持、配合改革,确保党中央重大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职务犯罪线索和积存案件清理处置,逐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按照整体转隶的要求,划转机构编制、人员和相关设备。有针对性地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转隶平稳有序。
五、切实狠抓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干警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闭幕式,加强学习、开展讨论、撰写学习体会90余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项教育,坚决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在检察内网开设学习专栏,组织干警参加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学习十九大微信答题知识竞赛。
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纵深推进。推行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干警业绩评价,机关党委按季度检查,年底考核验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上党课19人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史、国史学习教育,开展微党课、新媒体竞赛,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微党课竞赛中获优秀奖。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检察长坚持年初与纪检组共同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组织干警到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警示片。院领导对分管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例行约谈、专项约谈和问题约谈90余人次,做到廉政约谈全覆盖。强化风险防控,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公务接待制度》等8项,开展检务督察75次,每季度进行实名通报。
文明单位建设有新突破。深化文明单位建设,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内涵,将铸造职业品格、增强队伍活力、展示职业形象与完善文化建设阵地、丰富文化活动载体密切融合,着力打造检察精神家园。开展“书香沁碚检”读书交流活动,干警撰写读书心得50余篇,积极参加“碚城同读一本书”知识竞赛、广播操、篮球比赛并获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党建、宣传微信交流平台,多篇微信稿件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季度好稿”。创建成效明显,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干警业务素能有新提升。制定《年度学习培训暨岗位练兵计划》,建立部门教育培训工作台账和干警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的各类培训60余人次,自行开展岗位练兵30次。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2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2项。干警公开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1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我国检察官惩戒制度研究》获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合成毒品犯罪的证据审查与运用》在“合成毒品犯罪治理中法国际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干警谭婧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评选为“关爱明天普法优秀辅导员”。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稳步增强。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协专题报告我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年度报告》获区人大领导批示肯定。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参观岗位练兵、文化建设等。检察长逐一走访全区12个人大代表小组,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5件,都得到满意回复。
检务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的规定,完善接待制度、公示接待流程,简化律师接待手续。积极开展和推广律师网上预约、电话查询服务和电子卷宗光盘刻录,提升接待效率。全年接待律师、安排阅卷278人次。认真开展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发布各类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2380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极大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在此,我代表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不少挑战:一是争创一流的勇气和魄力不够,求稳图逸的思想在一些领导、干警心中依然存在。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相关配套措施尚未同步推进,干警思想有一定波动,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思想政治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检察工作的重心发生转移,在转变观念加强监督方面,还应进一步研究探索。对此,我们将紧抓不放,努力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北碚区委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把案件办准办好服务发展。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运用打击、保护、教育、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加大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犯罪。全力做好各类矛盾风险的化解管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是把党建抓细抓长坚定信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驰而不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三是把队伍带精带强提升素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创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组建金融、毒品、网络犯罪特色办案团队,培养一批业务精、能担当、有影响的检察官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相统一。完善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和业绩评价体系。
四是把工作做实做稳提升业绩。深化“规范化建设标兵院”创建工作,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升业务水平。落实科技强检新战略,提升“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保障水平。扩大“莎姐”工作内涵,培养优秀专业团队,落实依法惩治、积极帮教、有效预防、关心关爱的工作要求,打造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宣传法治的工作品牌。深化派出检察室建设,落实“职能规范化、机构正规化、运行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标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大论断,把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作为“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行动,始终牢牢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为建成生态宜居城区、高新产业基地、科教文化高地、休闲度假目的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区而努力奋斗!
相关名词解释
(以报告中出现先后为序)
【莎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我市三级检察院全面设立、具有重庆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由擅长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和未成年人沟通的检察官组成,以女性检察官群体为主,这些检察官统称为“莎姐”。
【亲职教育】对因家庭成员沟通和相处方式存在明显问题,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育的,经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可以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共同开展家庭教育和相处方式的心理咨询,并联合社会帮教力量启动亲职教育和亲子沟通辅导,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将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以及行贿行为的信息集中、整合,形成行贿犯罪档案库,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形成社会监督。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在履行诉前程序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支持起诉】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受到损害时,检察机关支持有诉权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工作方式。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为了节省司法资源,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便可以依法从宽获得处理的司法诉讼制度。
【检察官】是指从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检察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
【司法行政人员】在检察机关从事行政管理和综合保障工作的检察人员,包括党务政工、监察督查、检务保障、后勤管理等人员。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建立区县(自治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制度为保障的改革。
【检察开放日】全市三级检察院定期向群众代表集中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保密事项检察工作的检务公开活动。旨在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直面检察工作,加深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