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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9-08-05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排烟系统改造项目进行自行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改造
二、项目预算:5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见《项目需求》)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 2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并通过重庆市北碚区消防应急支队等相关部门的       验收后,我单位即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消防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完税证明、社保卡或社保本等有效证明,如提供社保卡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以便复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采购文件获取及现场勘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19 年  8 8 日至 8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 3:00   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地点,联系人:曾宪伟,联系电话:023 68341901)报名并领取项目采购需求,同时缴纳1000元投标押金,未报名验资和交纳押金的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2、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勘察现场,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在确认单上面签字并加盖公章。开标当日请将勘察现场确认单放置在标书内,否则视同未勘察现场,投标无效。
八、招标时间及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19 年  8  13 上午9:30,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将设计方案及投标文件密封后交于招标人处。(地点: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双柏路358号;联系人: 曾宪伟;联系电话:023 68341901)
开标时间:文件递交后确定采购开标时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曾宪伟   
电话:023 68341901
附件:项目需求 
                                            
 
                           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2019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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