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中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其主要职责是:(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现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务保障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依托永川区港桥工业园区设立检察室1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项目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031.87万元,支出总计4,031.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85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追加年度绩效奖金和基础绩效奖金,二是2022年增加智慧办案区、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8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99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追加年度绩效奖金和基础绩效奖金,二是2022年增加智慧办案区、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5.05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6.8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87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4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年度绩效奖金和基础绩效奖金。其中:基本支出3,060.88万元,占79.1%;项目支出810.76万元,占20.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41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28.0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2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追加年度绩效奖金和基础绩效奖金,二是2022年增加智慧办案区、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追加年度绩效奖金和基础绩效奖金,二是2022年增加智慧办案区、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1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共计931.73万元:其中2022年在职与离退干警工资69.89万元;2021年年度考核基础绩效186.62万元;2022年基础绩效考核449.75万元;住房公积金69万元;养老保险6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5万元;司法救助金52.43万元;2021年绩效奖金清算7.05万元;调减经费共计524.57万元:其中年终一次性奖金59.96万元;公务员平时考核160.79万元;未休年休假72.78万元;公用经费96万元;检委会智能多功能会议系统及技防安全改造120万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压减15.0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年度绩效奖金和基础绩效奖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95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以及办案成本增加;二是年中追加司法救助资金、绩效奖金清算、基础绩效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1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业务用房装修改造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218.38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93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办案经费也增加;二是年中追加司法救助资金、绩效奖金清算、基础绩效考核奖等。
(2)教育支出5.5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3.7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132.87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项目结构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127.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3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75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一是支出结构调整,二是2022年调减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平时考核、未休年休假等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3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7万元,上升18.1%,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59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老化造成维修成本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增加,“三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25.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7.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4.1%,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98万元,主要用于各业务部门办公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2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5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4.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5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增加8.0%,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5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85元,车均购置费25.79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参加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参加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2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各业务科室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人员经费调剂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设备、公务用车购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和4个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一级项目自评4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14.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皆完成了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我院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部门 |
65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
部门 联系人 |
张杨 |
联系电话 |
13635437822 |
自评总分 (分) |
99.6 |
当年绩效 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区发展思路,正确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1、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在维护平安稳定中筑牢检察担当;2、坚决聚焦公益保护,在助力依法行政中贡献检察智慧;3、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宣传“莎姐”法治教育基地,有效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4、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素能建设,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人;5、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在维护司法公正中体现检察作为;6、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担起检察责任;7、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察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8、努力维护司法公信,在接受人民监督中彰显检察自觉。 |
|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区发展思路,正确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1、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在维护平安稳定中筑牢检察担当;2、坚决聚焦公益保护,在助力依法行政中贡献检察智慧;3、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宣传“莎姐”法治教育基地,有效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4、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素能建设,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人;5、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在维护司法公正中体现检察作为;6、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担起检察责任;7、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察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8、努力维护司法公信,在接受人民监督中彰显检察自觉。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分) |
全年 完成值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 |
95.98 |
9.6 |
|
设备购置数 |
台 |
≥ |
40 |
10 |
40 |
9 |
|
受理案件数量数 |
卷(件) |
≥ |
1500 |
10 |
1664 |
9 |
|
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 |
% |
≥ |
95 |
10 |
98.79 |
9 |
|
设备购置合格率 |
分 |
≥ |
100 |
10 |
100 |
9 |
|
市级年终考评得分 |
台 |
≥ |
80 |
10 |
101.41 |
9 |
|
群众信访7日内回复率 |
% |
≥ |
100 |
10 |
100 |
9 |
|
法律文书公开率 |
% |
≥ |
95 |
10 |
100 |
9 |
|
开展普法活动次数 |
次数 |
≥ |
40 |
10 |
40 |
9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 |
100 |
9 |
|
三季度预算执行率 |
% |
≥ |
70 |
10 |
75.69 |
9 |
|
|
|
|
|
|
|
|
|
|
|
|
|
|
一级项目自评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办案业务费
(永川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79.78 |
7.98 |
|
97.98 |
办理案件数量 |
≥ |
1500 |
件 |
10 |
1664 |
9 |
|
聘用制书记员人数 |
≤ |
28 |
人 |
10 |
24 |
9 |
|
法律文书公开率 |
≥ |
95 |
% |
20 |
100 |
18 |
|
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 |
≥ |
95 |
% |
20 |
98.79 |
18 |
|
群众信访7日内回复率 |
≥ |
100 |
% |
10 |
100 |
9 |
|
培训次数 |
≥ |
28 |
次 |
10 |
28 |
9 |
|
开展普法活动次数 |
≥ |
40 |
次 |
10 |
40 |
9 |
|
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人次 |
≥ |
40 |
人次 |
10 |
41 |
9 |
|
2 |
业务装备费
(永川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82.42 |
8.24 |
|
98.24 |
设备购置数量 |
≥ |
40 |
台 |
30 |
40 |
27 |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100 |
% |
40 |
100 |
36 |
|
故障排除及时率 |
≥ |
100 |
% |
30 |
100 |
27 |
|
3 |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费(永川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信息化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30 |
100 |
27 |
|
用户满意度 |
≥ |
90 |
% |
10 |
100 |
9 |
|
硬件配置配置完成率 |
≥ |
95 |
% |
30 |
100 |
27 |
|
系统验收合格率 |
≥ |
30 |
% |
30 |
100 |
27 |
年初指标设置过低 |
4 |
差异化基本费(永川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82 |
发放及时率 |
≥ |
200 |
% |
20 |
100 |
0 |
年初指标设置错误,最大值不应超过100 |
补助人数 |
= |
2 |
% |
30 |
2 |
27 |
|
购买保险车辆数 |
≤ |
19 |
辆 |
30 |
19 |
27 |
|
办公运转正常天数 |
≥ |
360 |
天 |
20 |
365 |
18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休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休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杨 023-49585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