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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拟公开引进检察官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相当层次以下的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具有在检察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或在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5.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276113121@qq.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3日。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范围及方式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关于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审查能力,笔试包含单选、多选、简答和案例分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程序 
笔试时间:4月11日9:00-11: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笔试计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4月11日14:00-16: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全市关于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等。 
  (七)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引进人选。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问题的,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编制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23-49585068 
  附件: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人才引进报名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