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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2-20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构成

本院现有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1个派驻检察室:驻港桥园区检察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4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1.2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2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41.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635.8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1.11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2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65.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1.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1.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1.25万元,比2019年减少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95万元,比2019年减少365.4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划转,其相应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7.3万元,比2019年增加241.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了办案区改造一次性项目,二是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主要用于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公益诉讼、执行监督、控告申诉、办案区改造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比2019年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9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比2019年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33万元,比2019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需要增加3辆执法执勤车。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1.84万元,比上年减少95.29万元,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划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9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杨   联系方式023-4958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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