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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2-28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内设17个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活动监督、立案监督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8.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8.67万元,比2016年增加54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86.72万元,比2016年增加116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和司法体制改革增资因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1.95万元,比2016年减少62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重点工作。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4.5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5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 减少主要原因是健全了公务用车制度,加强了日常细节管理。2016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13.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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