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活动让我深受启发!作为一名家长,没有教育好孩子!今后一定改正!”2024年5月11日,在荣昌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开展的“芳心未爱·守护‘家’倍”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上,小华(化名)的父亲李某有感而发。
小华是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去年暑假期间,小华伙同他人,通过手机在某短视频APP上搜索“如何无钥匙启动摩托车”的视频,通过学习模仿视频里的步骤,将停放在小区楼下的摩托车盗走,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4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到荣昌区检察院。
“受理该案后,我们立即开展社会调查,我们了解到,小华的母亲是超市收银员,工作比较繁忙,父亲则经常在外打工,对小华疏于管教。没有家长的约束,小华逐渐沉迷手机。小华在校期间,曾因通过手机交友早恋被学校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家长并没有加强管教,这让小华更加肆无忌惮。”荣昌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刘芳介绍,“小华本性不坏,但是缺乏正确的引导。”
鉴于小华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5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小华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小华走上歧途,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着密切关系。我们为小华一家量身定制了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这次活动也是其中一项措施。”荣昌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刘芳说。
约20名与李某一样,存在亲子沟通不畅,孩子沉迷手机等问题的家长参加了活动。活动前,检察官向包括李某在内的9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活动还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并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帮助家长转变教育方式,告诉家长们不要做“批评家”,而要做“建设者”,同时还要给孩子树立榜样,避免每天手机不离手,并多给予孩子陪伴,引导孩子走向正轨。
“除现场活动外,我院还在‘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视频的方式,引导家长和孩子正确应对家庭教育中的各种问题。”刘芳介绍道,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对于塑造孩子的性格、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近两年来,荣昌区检察院依托该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室,与区妇联、社工组织等深入合作,通过举办家庭教育指导讲座、提供一对一针对性指导、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方式,对61个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