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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4-10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在重庆市荣昌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重要指示要求,精准服务全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区推动“三件大事”、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讲政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院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格对照市委提出的“十破十立”要求,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案件复查、意识形态阵地清查、加强民营企业保护等方式,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按照陈敏尔书记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要求,知行合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检察工作的实干家。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报告制度,凡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以及上级院党组报告,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专题报告内设机构改革、公益诉讼、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事项,得到充分肯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年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400余人次,带头上党课、促学习、抓整改,确保了党员干警学有样板、做有示范。  

三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植于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党组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兼支部书记制度,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实现党建和业务融合。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细化出台八项党建工作制度和五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把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分析,每半年向区委和上级院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办案、抓到支部、落实到人。

    二、顾大局,坚定不移履行司法保障职能,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一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办法》,对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6人次。牵头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10次。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依法批捕涉恶犯罪案件9人,起诉涉恶犯罪案件6人,打掉了以刘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二是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成功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件,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活动,定点联系永荣机械、丰凯纸制品等8家民营企业,主动上门、精准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产权办理等困难。深入高新区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促进荣昌高新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实施办法等系列工作举措,与区工商联签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

三是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助推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践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推全区生态环境治理。全年共发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建47件。会同区环保局等部门,推动全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和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如大足区珠溪镇两家养殖场、一家屠宰场和四川泸县方洞镇一家存栏生猪1200余头的养殖场直排粪便、污水,污染我区濑溪河水质。对此,我院迅速会同两地检察机关,促使两地政府及时关闭了上述养殖场和屠宰场。严厉打击“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实施“电捕鱼”违法行为的杨某某等人,我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6个月,并责令其在电捕水域投放翘嘴鲌、鳜鱼等5万尾。积极参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挤出经费数万元用于双河、观胜两地生态保护治理。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全院中层以上干警,坚持每月深入清流镇龙井庙村、观胜镇凉坪社区和许友村开展结对帮扶,共帮扶贫困户33目前均已脱贫。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屈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9人;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非法销售病死猪肉犯罪线索,涉案人数25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打造“莎姐”大普法、派出检察室、12309察服务中心等“三大平台”突出刑事犯罪综合防治,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托“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组织“莎姐”检察官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敬畏法律、远离伤害”“知法守法、幸福生活”等主题法治宣讲活动20余场次。检察长受聘担任荣昌中学“法治副校长”,带头启动“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活动,针对“校园欺凌”、“校园贷”等违法犯罪现象作了专题法治讲座。突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牵头起草《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通告》,并以公检法司名义向社会联合发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刑事案件被害人中特困户、残疾人等共计发放救助金8万元。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保护,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4人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48人次;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稳妥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涉及未成年社区矫正人19名。

三、谋发展,坚定不移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构建法律监督新态势新格局

积极构建“以公诉权为核心,以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保护监督、司法权运行监督”为主业的“1+5”法律监督新格局。

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荣昌建设。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77386人,批准逮捕253335人,不批准逮捕26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7630人,提起公诉430560人,不起诉1822人。全年无一错案。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52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03281人,起诉“黄赌毒”案件6183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起诉尹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46人。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和新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起诉李某某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系列案件38人;起诉以赠送保健品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310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18人,成功办理宋某等利用购物网站,骗取消费者办卡费的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害人1万余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撤2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案件627人,纠正漏捕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1条,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请抗诉获改判2件、发回重审并改判1件,排除侦查活动违法收集的非法证据10件,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作不起诉决定2件。在办理何某某运输毒品案中,发现徐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经追诉,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为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相关规定,我院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机关会签《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审批机制落实拘役罪犯回家探视权利,该机制创新被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重庆日报等多家中央、市级新闻媒体报道,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2018年亮点工作重点推荐。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办理对无继续羁押必要在押人员改变强制措施案件13件,纠正监管场所执法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9件,纠正监管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活动违法案件9件,纠正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0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案件1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3件,监督移送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10件,监督对判处刑罚而未执行的罪犯予以收监执行案件11件,监督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予以收监执行案件3

    四是加强民事行政和公益保护检察监督。我院作为重庆唯一的全国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和信息直报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41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件,均获再审改判。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55名农民工提起劳动报酬民事诉讼。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61件获采纳。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发出涉及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饮用水安全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6件。会同区卫计委推动全区完成濑溪河流域50米内农村卫生改厕工作。会同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就网络餐饮服务中不规范的问题,责令“美团外卖”“饿了么”整改下线260家、亮证972家。

五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建立12309”检察服务平台,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48次,扎实开展“领导大下访月”活动,走访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等86人次。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4件次,受理信访案件、控告案件112件次,化解涉法涉诉纠纷98件次;办理不服刑事判决的申诉案件3件,其中两件已息诉罢访;办理控告侦查活动违法案件4件,涉案人员已被纪律处分。

六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我院按照精简、统一、优化的原则,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努力使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平衡、充分履行,通过精简内设机构,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实行捕诉合一、类案办理,更好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定领导干部办理案件实施办法,全年领导办408件。切实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员额检察官对已办结案件做到自查全覆盖,案管部门坚持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全力支持配合职侦转隶工作,积极加强与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涉14个罪名的渎职犯罪侦查权,已受理线索1件。

    四、重自强,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建设要求,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过硬队伍建设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我院始终按照增强“八种本领”、做到“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政治强检。建立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开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专题教育,采取“微党课”竞赛、征文评比、集中宣誓、“新时代红岩讲习所”等方式,不断提升专题教育的时代感和有效性,强化真学深学、学懂学透。深入开展“不忘从检初心、坚定检察自信”主题活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该怎么办”领导干部大家谈活动,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船精神、红岩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坚持素质兴检。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制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一对一”传帮带机制,搭建“立体化”教育培训平台,逐步实现检察队伍从知识型向能力型、从普及型向专业型、从经验型向素能型的转变。强化检察人员业务学习和素能提升,通过案例讨论、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及时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等,组织开展精品微课评选、公诉观摩庭等岗位练兵活动,深化“三类人员”分类岗位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脱产调训126人次

三是坚持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抓党的作风建设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发挥“头雁效应”,院党组勇于亮剑、勤于亮剑,通过廉政谈话、检务督察、“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等方式,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教育、提醒常态化,保持干警“零违纪”。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干警出国(境)审批办法》等制度,坚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开展干部质询评议19人次,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接受监督就是争取支持的意识,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坚持每半年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工作,坚持重要文件、信息及时呈报。全年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4次,办理政协提案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依法保障·真情关怀”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现场会以及“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支持检察工作,20余人次参加我院组织的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切实畅通监督渠道。全年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件。依法面向社会公布程序性案件信息606条、重要案件信息3条,公开法律文书398份,公开比例达到95.7%。利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2000余条,利用下访、接访、巡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较好地履行了检察职责,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多项检察工作全市领先,得到了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这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的能力还不足;二是与全区中心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服务发展大局的措施、办法还不够多、不够细;三是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还存在短板,获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还不够。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党的建设水平、服务保障大局水平、检察业务工作水平、队伍建设水平、检务保障水平“五大提升”,为促进荣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旗帜鲜明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把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落到司法办案各个环节。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增添举措。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荣昌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突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切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营商环境

三是在履行法律监督上创新发展。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桥梁窗口作用,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四是在过硬队伍建设上全面提升。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加强干警分类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五是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作出表率。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每半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团结拼搏,奋力谱写荣昌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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