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职能部门8个,包括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6个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部2个司法行政部门。政法专项编制数64人,年末实有在职61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03.3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0.27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支以及增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运维费用。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90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0.67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支以及增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运维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3.36万元,占99.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万元,占0.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90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0.27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支以及增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运维费用。其中:基本支出2290.14万元,占78.9%;项目支出613.21万元,占21.1%;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零结转要求,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支出,2024年、2023年度预算资金均在预算年度内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8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2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0.6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6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年金清算、一次性退休“中人”补贴、抚恤金、员额制绩效奖等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0.2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增加以及员额制绩效奖等人员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69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年金清算、一次性退休“中人”补贴、抚恤金、员额制绩效奖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294.14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清算在年中进行追加。
(2)教育支出3.5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故2024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1.45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2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清算以及抚恤金等支出追加。
(4)卫生健康支出97.4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116.79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公积金应缴基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零结转要求,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支出,2024年、2023年度预算资金均在预算年度内使用完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0.1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906.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1.1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工资增支、抚恤金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它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83.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6.6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5万元,增长202.6%,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40.7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7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购买执法执勤用车年初预算不足,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调剂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而上年无购车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6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7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和过路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川渝城市经济圈跨区域协作交流以及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接待人数和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接待人数和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89元,车均购置费20.39万元,车均维护费0.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7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培训次数。本年度差旅费支出45.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8.8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区内出差费用报销。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6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重庆市荣昌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个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93.21万元。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66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
部门
编码 |
660 |
自评总分(分) |
100 |
部门联系人 |
龙小涛 |
联系
电话 |
02346235716 |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全年(调整)预算数(万元)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年度总金额 |
2778.67 |
2903.36 |
2903.36 |
—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78.67 |
2883.36 |
2883.36 |
100 |
10.00 |
10 |
一般公共预算 |
2778.67 |
2883.36 |
2883.36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社会公共利益,担起维护公益责任;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拓展渠道提升检察公信。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院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查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
|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社会公共利益,担起维护公益责任;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拓展渠道提升检察公信。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院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查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次数 |
场次 |
≥ |
4 |
4 |
0 |
100 |
10 |
10 |
|
培训人次 |
人/次 |
≥ |
64 |
72 |
12.5 |
100 |
10 |
10 |
|
受理案件数 |
件 |
≥ |
500 |
2167 |
333.4 |
100 |
20 |
20 |
加大办案力度,办案量增加。 |
职责履职情况:市级年终考核得分 |
分 |
≥ |
75 |
87.61 |
16.81 |
100 |
20 |
20 |
|
公诉案件结案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复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案件质量:错案率 |
%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
检察工作满意度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10 |
10 |
|
总体说明 |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办案业务费(荣昌区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办结案件数量 |
≥ |
500 |
件 |
40 |
2028 |
40 |
加大办案力度,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
物业管理事故率 |
≤ |
0 |
% |
20 |
0 |
20 |
|
案件办结率 |
≥ |
90 |
% |
20 |
93.59 |
20 |
|
培训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99 |
10 |
|
2 |
业务装备费(荣昌区检察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100 |
设备使用年限 |
≥ |
5 |
年 |
20 |
6 |
20 |
|
装备配置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30 |
100 |
30 |
|
装备配置完成率 |
≥ |
95 |
% |
40 |
100 |
40 |
|
3 |
场所装修改造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90 |
受益人数 |
≥ |
64 |
人 |
30 |
64 |
30 |
设定目标受益人数只考虑了在职人员,未考虑到其他人员。 |
装修(改造)单位成本 |
≤ |
5000 |
元/平方米 |
10 |
1800 |
0 |
由于设定目标对装修面积不确定,无法准确设定成本。 |
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50 |
100 |
5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龙小涛 023-4623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