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职能部门8个,包括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6个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部2个司法行政部门,派驻基层检察室1个。政法专项编制数64人,年末实有在职64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57.24万元,支出总计2,157.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03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支经费,以及工资政策性调整。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6.31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入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14.02万元,占 99%;其他收入 20.95万元,占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2.2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3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8.67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支出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1,830.11万元,占85.9%;项目支出 301.00万元,占1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应开支的费用尚未达到支付条件,待下年支付,产生了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4.8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0.54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支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1.87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入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8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司法救助金、办案经费、死亡抚恤金、人员工资增资等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04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入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6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司法救助金、办案经费、死亡抚恤金、人员工资增资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清算未达到支付条件,故产生了结转,而上年未有此情况。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790.02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7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司法救助金、办案经费、人员工资增资等支出。
(2)教育支出3.7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53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1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清算了养老保险等支出,年中作了追减。
(4)卫生健康支出72.51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清算了医疗保险支出,年中作了追减。
(5)住房保障支出64.48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清算了住房公积金,年中作了追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70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人员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入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它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8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了2019年1-8月19名职侦转隶人员的部分公用经费,2020年未包含转隶人员收入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院支出结构性调整,办公办案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99万元,下降71.3%,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0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一辆车,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6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84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保险费改革,保险费降低,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2020年警车高速收取通行费,通行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5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励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同时因上年包含一部分转隶人员的运行经费,而本年未包含,故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开展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4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开展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 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 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 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一级项目自评4项,二级项目8项,涉及资金325.05万元;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整体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2114.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预算执行率均达到100%,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9.98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
部门
|
66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处室
|
001011-行政政法处※蔡春超联系
|
自评总分
(分)
|
99.98
|
联系人
|
龙小涛
|
联系电话
|
46235716
|
项目
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得分
(分)
|
年度总金额
|
2,011.14
|
2,114.02
|
2,113.52
|
99.98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社会公共利益,担起维护公益责任;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拓展渠道提升检察公信。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院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查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社会公共利益,担起维护公益责任;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拓展渠道提升检察公信。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院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查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社会公共利益,担起维护公益责任;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拓展渠道提升检察公信。完成当期案件办结、合理控制成本、做好检察院业务工作,争取在市级检查业务考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案件质量:错案率
|
%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成本控制:“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100
|
100
|
28.67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公诉案件结案率
|
%
|
≥
|
90
|
90
|
95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检察工作满意度
|
%
|
≥
|
85
|
85
|
95
|
100
|
5
|
5
|
核心指标
|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复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核心指标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99.98
|
99.8
|
10
|
9.98
|
核心指标
|
犯罪嫌疑人逮捕完成率
|
%
|
≥
|
90
|
90
|
100
|
100
|
5
|
5
|
核心指标
|
涉检信访数
|
件
|
≤
|
100
|
100
|
1
|
100
|
5
|
5
|
核心指标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职责履行情况:市级年终考评得分
|
分
|
≥
|
70
|
70
|
77.63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培训人次
|
人次
|
≥
|
50
|
50
|
114
|
100
|
5
|
5
|
核心指标
|
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次数
|
次
|
≥
|
4
|
4
|
4
|
100
|
5
|
5
|
核心指标
|
说明
|
|
一级项目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编码
|
2020A660【3620】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主管部门
|
66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处室
|
001011-行政政法处※蔡春超联系
|
联系人
|
龙小涛
|
联系电话
|
46235716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得分
(分)
|
年度总金额
|
171.09
|
142.05
|
142.05
|
100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强化犯罪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运用批捕、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和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对提捕和起诉案件严查细审,防止漏捕漏诉,确保不枉不纵。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
|
|
强化犯罪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运用批捕、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和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对提捕和起诉案件严查细审,防止漏捕漏诉,确保不枉不纵。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市级检察业务考评得分
|
分
|
≥
|
|
70
|
77.63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错案率
|
%
|
=
|
|
0
|
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
|
≥
|
100
|
90
|
95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说明
|
|
二级项目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房屋运行管理费
|
项目编码
|
2020A660【6866】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主管部门
|
66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处室
|
001011-行政政法处※蔡春超联系
|
联系人
|
龙小涛
|
联系电话
|
46235716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得分
(分)
|
年度总金额
|
62.7
|
62.7
|
62.7
|
100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房屋日常运转
|
|
保障房屋日常运转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值
|
调整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产出
|
人
|
>
|
14
|
10
|
15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房屋运行管理完成及时性
|
%
|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物业管理满意度
|
%
|
≥
|
|
90
|
95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说明
|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苏承涛 联系人:龙小涛
联系电话:46235716 联系邮箱:281203327@qq.com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1表
|
公开部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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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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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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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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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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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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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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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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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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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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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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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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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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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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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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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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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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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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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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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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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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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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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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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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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卫生健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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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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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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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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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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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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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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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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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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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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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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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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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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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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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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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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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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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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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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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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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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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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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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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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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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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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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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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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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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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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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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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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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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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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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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