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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6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224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32人。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性犯罪1人。
起诉职务犯罪2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16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1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9人、不起诉37人。
对法院裁判正确的2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