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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2月,綦江院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8人、起诉1098人,立案公益诉讼57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30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31件。
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287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8人。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性犯罪25人。
起诉职务犯罪3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2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3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1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74人、不起诉59人。
对法院裁判正确的2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