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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未“燃”,检察建议拧紧燃气安全阀

时间:2022-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老板娘,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好没有?”

 “早就弄好了,我还给周边的店铺做了宣传呢。”

 “你们这事办得太好了,装起这些安全设施,我们吃起火锅都安心些。”2022年2月14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綦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綦江城区某火锅店进行回访,听到检察官问起燃气安全设施,正在用餐的顾客纷纷点赞。 

  2022年1月,市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巡查指挥令》,綦江区检察院立即部署,对该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 

 “餐饮厨房大多为封闭式厨房,空气流动性差,燃气泄漏也没法预警,安全隐患较大。” 

  检察官们在巡查中发现,綦江城区部分火锅店、汤锅店等用气量大的餐饮店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面馆等小型餐饮店基本都没有安装,有部分安装的也没有正常使用,还有的过期已久。 

 “根据2021年9月1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检察官刘小平谈到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已成为法定义务。 

  同时他还发现,有不少餐饮店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违规使用过长燃气软管连接燃气灶具,燃气软管形成多个接口、多头使用等现象,“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燃气软管过长会增大进气管的阻力,容易导致连接处松动,存在燃气泄露风险。”綦江区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介绍更让检察官刘小平担忧起来,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

  1月26日,綦江区检察院与綦江区燃气管理部门召开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工作会。“建议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排查餐饮等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违规使用燃气软管和分接软管等燃气违法行为,加快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进度,做到应装尽装。同时,要建立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座谈会后第二天,该院随即向区燃气管理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准确,我们正在加快督促整改。”綦江区燃气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推动该区燃气隐患整改,2月9日,綦江区检察院和该区燃气管理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商务流通、教育、卫生健康、机关事务、工贸企业等单位召开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工作会,共同厘清相关职能职责,商讨整改治理对策,以更快推动餐饮等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治理。 

  短短半个月,綦江区燃气管理部门不仅及时督促餐饮等行业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还组织开展全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行动,扩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域和范围,强化了燃气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监督,促进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防范发生安全事故。目前,餐饮等行业非居民用户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2860户。 

 “安全工作无小事,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检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的应尽之责。”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晓云说道。 

  下一步,五分院及辖区基层院还将继续围绕公益诉讼巡查指挥令,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施工安全、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深入巡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