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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程莉莉:揭开方竹笋“鲜”为人知的秘密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讲述人:程莉莉

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职务:检察一部检察官


有着“竹笋之冠”美誉的方竹笋因色美味鲜、营养丰富,备受不少消费者青睐。因其时令性强、保质期短、易腐坏等问题,添加无机化合物焦亚硫酸钠可延长其新鲜度和保质期,而过量食用焦亚硫酸钠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我国对焦亚硫酸钠有着严格的使用规定。一起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案件,就跟方竹笋超量添加焦亚硫酸钠有关。


孙某某是一家冻库的商家,2021年8月至11月间从外省进购了一批方竹笋,将其存放在了一物流园仓库。而后,他分批次将这些竹笋运往冻库进行淘洗加工。加工期间,为了延长方竹笋保质期以便后续销售,孙某某安排工人往淘洗过后的竹笋中超量添加了焦亚硫酸钠。

受案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依托侦监协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先后与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证据收集、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等问题,并实地走访查看涉案方竹笋生产场所和销售门店。


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涉案方竹笋中添加的食品安全剂焦亚硫酸钠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已严重超标,相关专业机构根据上述检验报告出具了这些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竹笋被食用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认定意见。结合这项关键证据及调查走访结果,综合全案证据的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孙某某提起公诉。


考虑到案件可能涉及侵害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同步跟踪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孙某某的行为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


2022年11月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并提出了“没收方竹笋+赔礼道歉+禁止从业”等民事公益诉讼请求。2022年12月28日,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


2023年1月3日,检察机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送达了检察意见书,发出食品行业终身禁业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孙某某在食品行业终身禁业;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对辖区大型商超进行拉网式食品安全专项突击检查,拉紧了辖区食品安全“警戒线”。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检察机关将继续能动履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从源头铲除“不安全”食品,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护百姓餐桌幸福“食”光。

来源|重庆检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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