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把法治进校园常态化, 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近日在茶园新城中学开展了以“防范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重庆市南岸区人大代表、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教师李小燕建议将在校老师纳入“莎姐”检察服务志愿者队伍,实现“检校资源”优势互补。
“莎姐”形象源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一名未检检察官的名字。2012 年7 月, 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全面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选取有办案经验、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检察官组建莎姐团队,构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 四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模式,“莎姐” 便成为了全市493名未检检察官的代称。
15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校教师代表参加了此次开放日活动, 并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兴衰, 南岸区检察院‘莎姐’ 检察工作符合社会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希望检察机关把这个品牌做大,加强对下一代的教育, 唤起公民的法治意识。”李小燕对检察机关“莎姐” 工作给予充分评价。
南岸区政协委员、重庆邮电大学副教授杨波表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治理, 其重点在于前期的犯罪预防, 检察机关借助于‘莎姐’平台开展进校园活动, 通过讲解典型案例潜移默化地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 进而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充分肯定南岸区检察院“莎姐”工作的同时, 代表委员还就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李小燕建议, 可以探索将在校老师纳入“莎姐”检察服务志愿者队伍, 实现检校资源优势互补。杨波对此表示赞同,认为班主任可作为学生思想动态的“ 观察员”, 可以考虑将班主任纳入志愿者服务队伍, 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预防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实效。
南岸区政协委员、重庆市广益中学德育处主任罗嵘和人民监督员、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厂厂长黑新雯则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尤其要注重更多地向乡镇中小学延伸,扩大法治宣传的“面”,实现惩治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共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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