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岸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英模选树活动,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激励全院干警见贤思齐,奋勇争先,在全院范围营造争创先进、弘扬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干警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将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内生动力,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刘宇、刘蔚琳2名同志被评为“南岸区第二届最美平安守护者”,检察一部、卢佳、刘蔚琳、杨传强、李云鹏被评为“了不起的南岸人”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走近这群先进英模吧。
最美平安守护者

作为检察二部主任,刘宇总是以全情投入的工作作风,严谨扎实的办案风格,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带领团队屡创佳绩。
常规工作超常对待
2017年2月,刘宇所撰写的苟某某投放危险物质案不捕说明书,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并在2018年被最高检评为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
大胆审慎办理疑难案件
2017年12月,刘宇接手林某等三人合同诈骗案,该案犯罪手法新颖、案情较为复杂,根据当时证据情况判断该案是民事纠纷还是诈骗犯罪存在较大争议。为了啃下“硬骨头”,刘宇经过认真审查证据,分析相关法律规定,理清了犯罪模式,最终认定构成犯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为后续侦查取证打下基础。
学用结合带强队伍
作为部门负责人,刘宇十分重视部门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在部门建立起每月专题学习制度,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交流,不断筑牢政治根基,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注重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梳理分析日常法律文书撰写中的问题,研究拟定参考文本,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刘蔚琳作为检察七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12年以来,以她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干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纯朴、最执着守护。
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刘蔚琳扎根基层案管工作七年,带领同事先后制定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分配规则》等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管理水平的提升。她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于2016年入选全市案件管理人才库,2019年获得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案件管理竞赛第三名、汇报答辩单项奖第一名,2020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件管理竞赛能手称号,成为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唯一一名全国能手。
承继时代使命,敢于担当作为
在她的带领下,检察七部负责的案件管理、理论调研、控告申诉三项工作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一。办理的赵某某控告申诉案和漆某某控告申诉案成功息诉,并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申诉类案件”全市典型案例。
了不起的南岸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是承担刑检业务的主要部门之一,近三年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30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2018年以来,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目标考核中均位居前列。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牵头部门和主要办案部门,检察一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高质量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提前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检察一部积极运用提前介入、公开听证等多种手段,提前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办理的漆某某刑事申诉案,通过公开听证,邀请刑法学专家、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对申诉人提出的定罪量刑不当等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使申诉人对法院的定罪量刑表示理解和认同。
同时,鉴于申诉人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原审民事赔偿未执行到位,面临生活困难,检察官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漆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7.5 万元。该案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服务“六保”“六稳”
检察一部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如办理的毛某某职务侵占案,该案由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引导公安机关赴江苏、云南等地侦查取证,与侦办单位多次召开案情讨论会,并向上级院做专案汇报。在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情形下,通过理清被害企业近五年涉案账目,核实40余名证人证言,成功完成犯罪指控,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被害企业追赃挽损180余万元,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案件办理过后,检察官综合梳理了该公司在本案中暴露的管理漏洞并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十大精品案件、五分院“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卢佳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从事检察工作18年,主办侦监、公诉案件近2000件,带领部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万件。
2014-2016年,该同志带领公诉科在全市率先建立并推行不起诉审查公开制度、多媒体示证规则,推动制定出台了本院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工作规则》、《公诉案件多媒体示证规则》,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2016年开始,带领所在部门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牵头制定了南岸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推动本区值班律师制度落地,积极牵头开展值班律师培训,有力推进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由于工作实、效果好,广西、陕西、四川、内蒙古等多省市来我院交流学习认罪认罚工作。
该同志担任院扫黑办主任以来,以极强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指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办理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南岸区检察院2018、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2007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在侦查监督部门利用六年时间,成长为业务骨干,在“重庆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2013年担任民事行政监察科科长以来,杨传强通过认真学习、扎实办案,实现了从一名“民行新兵”到“民行班长”的角色转变,成为了一名办得了案、普得了法的民行检察监督检察官,并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类专业团队。
做好抗调衔接,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三部主任杨传强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民事行政诉讼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都是案件双方当事人积怨深、矛盾大的案件。面对当事人的诉求,面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杨传强始终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融入到具体办案中,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查处虚假诉讼,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民事诉讼中,部分当事人通过提起虚假民事诉讼,骗取法院裁判文书,损耗他人合法利益或者不执行义务的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杨传强作为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干警在虚假诉讼领域及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的查处工作。
积极宣传民行检察,打通群众申诉最后一公里
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杨传强积极延伸民事行政检察普法触角,紧紧依托司法所、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面向群众宣传民行检察职能。不论是社区、村委会还是司法所,无论什么时候去,他都带领部门干警向群众发放专门制作的民行检察便民联系卡,通过这张联系卡,群众不仅可以了解民行检察职能,也可以直接联系到民行检察部门。
在工作中,李云鹏始终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的理念、作风,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结了大量办案经验和成功做法。
业务素能上坚持精益求精
从检以来,一直奋战在刑事检察相关工作岗位上,对刑事检察相关工作及其发展理念有着深刻的理解。坚持规范化、精细化办案,高标准、严要求提升素能。2016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重庆市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2020年以第三名的成绩获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称号。2020年获得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工作履职中体现责任担当

检察六部李云鹏坚持踏实做事、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计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件错案发生,提前介入并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新型、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曾负责统筹协调全院刑事检察目标考核工作,助力该院取得2020年度目标考核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2013、2015、2016、2017年先后四次被评为南岸区优秀公务员,2017年-2020年连续四年检察官业绩考评优秀,获区级嘉奖四次,市级嘉奖两次,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专项斗争中作出应有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坚持“不拔高、不降低、不凑数”,恪尽职守,将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准办好,增强了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在办准办好承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服务大局,作为扫黑除恶专业团队成员和挂牌督办案件督导组成员,参与全市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