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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7日 周军)
时间:2025-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7日在南岸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南岸区建设山水人文都市区、智慧创新生态城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中讲政治

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0余次,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南岸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抹黑攻击等行为,坚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组建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专案组,强化协调联动,做实办案风险评估与防控预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批捕起诉邪教、渗透等刑事犯罪9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组建涉黑恶犯罪专案组,制定办案制度14项,对涉黑恶案件做到全部、全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批捕36人,起诉73人,办结涉“保护伞”案件1人,配合扫除恶势力团伙9个。牢牢守住“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底线,对未以涉黑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认定24人;以涉黑恶移送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23人。推动行业综合治理,制发检察建议6份,入选全国、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各1件。我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促进合编合心合力。在区委领导下,我院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职能、人员编制、装备及15名检察干警全部按时顺利完成转隶。职侦转隶后,及时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提前介入,形成打击合力,在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好检察作用,起诉各类职务犯罪49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恢复。依法严惩涉疫犯罪行为,批捕5人,起诉8人。所办案件中有2件入选全国检察涉疫典型案例。坚决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制定实施“21条意见”,建立全市首个“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展览厅”,助力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打击力度,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34人。如办理的毛某职务侵占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十大精品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清理久拖不决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75件,已全部撤案,为涉案民营企业卸下包袱。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7件。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办理的督促整治长江沿线码头违法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围绕“两村”整治,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强化“两法”衔接,助力大南山片区生态保护。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中顾大局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推进平安南岸建设。批捕5304人,较前五年同比上升28.9%;起诉7736人,较前五年同比上升21%。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159人,起诉242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惩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668人,起诉3423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批捕1272人,起诉1834人,净化社会环境。

打造干净规范的市场环境。开展“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批捕324人,起诉272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79人,起诉131人。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批捕37人,起诉58人。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建立检察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打假维权,批捕5人,起诉27人。

全力守护国家和人民公共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办理食药品安全案件11件,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开展 “城市品质七个优化公益检察在行动”“无障碍出行”等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解难纾困。办理的督促整治康馨园小区污水外溢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切实保护国有财产,追回部分服刑人员、死亡人员超领、冒领基本养老金100余万元,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监督把关作用,纠正侦查违法249次,排除非法证据12件。加强对侦查、审判的监督,追诉漏罪、漏犯197人,追捕71人;监督立案36人,监督撤案123人;提出抗诉17件,改判12件。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21人,监督收监执行15人。书面纠正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76件,监外执行违法案件29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41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1件,其中,提请抗诉6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经再审后改变原判决51件。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强化虚假诉讼治理,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6件。与相关单位建立劳动者权益维护协作机制,支持农民工讨薪等起诉案件63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助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将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和化解社会矛盾有机结合,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27件,终结审查32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对照“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要求,实现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二次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三个100%”,处理来信来访775件次。对信访人不满意答复结果的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公开听证43次,办结上级检察院督办和交办重复信访16件。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向4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元,传递司法温情。

推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81人,起诉189人。如办理的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收集关键证据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力提升控诉证据质量。充分运用非羁押强制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对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偶犯,依法决定不捕173人、不诉108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各类观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家庭教育指导基地10个。在2家医院设立“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为相关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心理援助等救助工作。选派检察官担任1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50余次,入选全市优秀法治视频课1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童装产品质量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8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晴朗天空”。落实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对教职员工及拟入职教师进行犯罪信息筛查,开展强制报告培训,有效构筑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入选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3件。2021年,我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团队荣获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坚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国家宪法日、民法典等主题,持续开展“莎姐”进企业、社区等法治宣传50场次,助力法治南岸建设。强化治理思维,针对办案中发现行业性、区域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4份,有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建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治理决策参考。

三、坚持开拓创新,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中谋发展

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分类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改革措施,夯实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行检察职责的制度基础和物质条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压紧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制定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司法档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五年来,未出现无罪、撤回起诉和捕后绝对不诉等重大案件质量问题。完善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改革,确保检察人力资源高效运转。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13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推进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平均办案时间缩短18个工作日,2021年“案-件比”为1.19,较前5年降低25%

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制定实施细则,认罪认罚适用率逐年提高,从2017年的37.9%提升到2021年的88.68%。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和信息技术赋能等方式,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参与率100%,一审服判率达98.65%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构建智慧检务新平台,给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为保证疫情期间正常办案,探索建立远程提讯手写电子签名捺印系统,实现办案零接触入选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通成渝检察业务数据壁垒,全市首次实现两地律师异地“云阅卷”。高质高效完成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建设任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打造移动检务系统,实现移动办案办公,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推进信息技术融入检察工作”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写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四、坚持自我革命,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打造检察铁军中重自强

教育整顿成效明显。立足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主题要求,组织干警参加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大会、英模事迹宣讲会30次,到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杨尚昆故居等开展实践教育,政治忠诚筑得更牢,为民情怀植得更厚。查找问题400余条,发现线索13条,组织处理干警3名,制定整改措施400余项,建立完善各类制度25项,确保长效长治。

专业能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先后培养博士研究生5人,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98%,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达到47%。突出岗位练兵,提升业务素能,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先后10人次在市级以上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重视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余项,在核心、知名期刊发文近60余篇,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40余次。入选全国、全市检察机关骨干人才库60人次,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居领先地位。

廉政建设持续强化。细化监督内容,完善监督程序,对221个“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现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案件230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干警开展廉政谈话190人次,提出防控措施71条,扎牢廉政风险口。

过硬作风不断锤炼。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促进干警为民作风大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扎实成效,制定35条措施,为群众纾难解困。建立检查督促机制,定期通报并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组会、检委会、办公会决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进一步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院领导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转变作风,深入了解民意,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和干警关心的问题,营造团结舒心、奋发向上、敢于担当的工作氛围。

五年来,我们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下,有效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5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0余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7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9件,满意率100%。增强办案透明度,公开法律文书6000余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6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区检察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服务南岸区、经开区发展取得新成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检察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取得新突破,业绩考评跻身全市一流,2020年获全市基层检察院综合目标考核第1名;检察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39项荣誉。4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市“学英模·十大检察榜样”刘蔚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经开区、区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规范、精准监督;必须勇于改革创新,让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南岸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对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新变化理解把握得还不够深刻,服务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长嘉汇城市会客厅等全区中心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二是检察产品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等新需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不充分、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差距,杨春畅案件教训深刻,负面影响尚需彻底清除。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建议

2022年,区检察院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为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市核心区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一要更加有力维护全区安全稳定,服务打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犯罪。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岸建设。持续打造“莎姐”品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更加精准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服务打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持续深化“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服务保障力度。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大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开展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保护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深度融合。

三要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打造规范高效的司法环境。全面加强刑事、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机制,更好地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机制,合力增强刑事侦查办案工作质效。

四要更加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扎实做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肃清流毒影响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效。发扬斗争精神,激励担当作为,消戾气、强志气、弘正气、壮胆气、提士气,营造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朝着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努力奋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迈进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乘势而上,谱写南岸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奋进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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