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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3月17日 李大槐)
时间:2025-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17日在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经开区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南岸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南岸高质量发展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抽调52名干警和无人机飞行小组成立抗疫应急队,由院领导带队分批到迎龙镇开展联防联控工作达35天,协助劝说群众遵守防疫规定2000余人次、测量体温8000余人次、摸排常住人口信息1600余户。依法严惩疫情期间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哄抬物价以及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犯罪行为,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1418人。如起诉的谭某、朱某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涉案伪劣口罩3万只。开展网络外卖食品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平台核查、实地走访等形式调查近50家餐饮生产经营者,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请有关单位责令3家餐饮经营者整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居家群众点放心外卖。探索建立远程提讯手写电子签名捺印系统,实现线上办案零接触,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选取的5个信息化助力涉疫案件办理典型案例之一予以发布。以一个转变”“两个协作”“三个零接触为重点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依法办准办好涉企案件,对涉企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努力打造暖心、舒适、健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7条工作措施,制定《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流程卡管理办法》等办案机制5个,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145件。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2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4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8人,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清理不该立案而立案、久侦不结的涉企挂案”12件,监督公安机关全部撤案,为企业卸下包袱。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及监管部门存在的风险、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9份,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院领导、检察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75家,走访民营企业200余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帮助解决问题29个。如重庆某食品公司反映,有6家企业因张某盗窃电力案导致2018年以来一直不能正常用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院立即争取区供电局等单位的支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了多年的用电难题。办理的毛某职务侵占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十大精品案件。对68名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专门台账,支持区司法局批准该类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20余人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获得市检察院贺恒扬检察长肯定,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并在《检察日报》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做经验交流。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追诉漏犯4人,其中2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12年。牵头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建立《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等机制7项,为常态化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保障。推进伞网清除行动,核查向区扫黑办移送的18保护伞线索处理情况,其中被判刑1人,被所在单位组织、纪律处理8人。起诉的夏某某徇私枉法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对已办结的24件涉恶案件开展六清行动专项评查,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办理的刘某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二、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助推国家治理效能提升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融入全区稳定大局,围绕战疫、抗洪等重大行动,扎实做好维稳工作,促进平安南岸建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621199人,批准逮捕70090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191685人,提起公诉11451491人。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38人,起诉276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630人,起诉748人。着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批捕黄赌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364人,起诉352人。提前介入公安部督办的“12.18果博东方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件,着力解决取证方向、案件定性等疑难复杂问题,依法批捕27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批捕43人,起诉96人。批捕的龚某等10人诈骗案,系我区首例网络直播诈骗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21人。受理监察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人,起诉11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9件,上升14.49%。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不断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精准性和权威性。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3件,提请抗诉1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改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21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8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劳资纠纷,办理涉劳动纠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70万余元。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2件,和解息诉5件,有效维护审判权威。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条。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借助莎姐普法平台,走进社区、企业、校园宣讲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院领导带队走访区内8家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3项,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力广阳岛智慧创新生态城建设,督促违法当事人在广阳岛附近长江水域增殖放流各类鱼苗18万余尾,被《人民日报》法治头条专题报道。聚焦两江四岸南岸核心区域,持续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监督,办理的督促整治长江沿线码头违法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办理固体废物违规堆放案件14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600余吨。切实保护国有财产,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追回部分服刑人员超额领取的基本养老金20万余元,并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基本养老金管理协作工作机制暂行办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选聘30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诉讼联络员,增强线索发现能力。市检察院五分院在我院试点设立电子证据公益诉讼技术辅助团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能力。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人,起诉25人。办理的黄某某遗弃亲生女儿案入选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与区教委联合制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6名院领导和4莎姐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线上线下法治课35次。我院制作的《守护身体的小秘密》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十大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持续深化观护帮教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区工商联、民进南岸区委的支持,新增观护企业5家,帮助6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通过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5名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全方位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签订《全面对接合作框架协议》,在未成年人检察等10个方面加强协作,组织两地中小学生线上进行法治竞赛。

三、坚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检察派驻机制改革,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监督立案4件,追诉漏犯40人,确保犯罪者受到打击;监督撤案3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198人,不诉52人,防止无辜者被错误追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59次。提出、提请抗诉3件,法院改判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改判2件,促进罪责刑相适应。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开展检察监督,发现并纠正相关问题50个。与区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对象会客管理办法》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培训、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检查等活动,促进《社区矫正法》准确贯彻落实。入选“2020 年度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及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十佳典型案例”1件。

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的重要制度,检察机关承担着主导责任。审结刑事案件172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82人,适用率85.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81.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4.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98.7%的被告人一审服判息诉,真诚悔罪。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办,速裁程序适用率31.7%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用求极致的精神办准办好每个办案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示范、带动、指导作用,担任检察官的院领导、中层干部办案900件,占全院办案数的34%。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评查案件659件,无捕后绝对不诉、撤回起诉、判无罪案件。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5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对信访人不满意答复结果的典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18场,发放司法救助金1221万余元,全部罢访息诉。加强公开听证建设,完成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建设任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四、坚持党建引领,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统领业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支部学习会50次,党员干警撰写书面发言材料100余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12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部室负责人、新进人员及提拔、晋升和出现问题苗头的干警提醒谈话70人次。认真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记录报告三个规定事项53件。健全廉政风险动态排查机制,对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后的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25处,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7条,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10次,院领导上廉政党课7次。

坚持提升本领是根本。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以赛促学,组织辩论赛5场,淬炼干警出庭公诉能力,1名干警以全市第3名获评重庆市第七届十佳公诉人。强化检察调研能力培养,干警独著专著1本,参与撰写专著1本,在《法学家》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8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8项,检察调研人才培养机制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创新100。提升智慧检务建设能力,智慧检务成果入选“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是全市唯一一家同时承担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1.5版和2.0版试点建设任务的基层检察院。

牢记宪法职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其中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3个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0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1389份,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45条,检察日报、重庆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80余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新进步。集体、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20余次。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推进信息技术融入检察工作入选《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1名干警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案件管理业务能手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先进个人。这些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经开区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要求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还不够,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山水人文都市区、智慧创新生态城建设不够精准;二是法律监督与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还不完全相适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依然存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成效不够明显;三是少数检察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缺乏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规律性问题的思考,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努力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加快建设山水人文都市区、智慧创新生态城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一是积极主动服务南岸新发展格局。坚持从全局谋划检察一域、以检察一域服务全局,切实找准服务保障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着力点。把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持续抓紧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决战到底的勇气,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两江四岸南岸区域、广阳岛为重点,全力守护南岸好风景。推深做实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川渝两地省级检察院协作意见,深化与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协作力度。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跟进监督等司法检察理念,以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通过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引导检察官抓住制约监督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高制约和法律监督履职质量、效率和效果。推进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积极运行,真正实现监督端口前移。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以开展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试点工作为契机,办理一批诉讼监督案件。

三是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严惩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校园普法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主动清理、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通过检察建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犯罪态势分析报告等形式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区创建工作,实现办好一案、治理一片。

四是积极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对标对表,守初心、担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确保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开拓创新争一流的精气神,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书写新的检察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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