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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2-20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
    2、负责贪污贿赂、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案件除外)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两法衔接”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
    3、负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的司法救助等工作。
    4、负责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措施执行监督等工作。
    5、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刑事执行等检察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办公室、检务保障部、政治部,共计10个职能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6.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96.0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48.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636.3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0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8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96.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5.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3万元,比2019年减少29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8万元,比2019年减少351.8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改革转隶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2.5万元,比2019年增加5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益诉讼等新增案件办案费逐年上升等,主要用于公诉及侦查监督案件处理、检务装备建设等重点工作。
    南岸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与上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9.75万元,比2019年减少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15万元,比2019年减少1.8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比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0.86万元,比上年减少81.45万元,主要原因为监察改革转隶后办公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截止2019年12月,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杨万超,联系方式:023-61753411
    (附: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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