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18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3日在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经开区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抓手,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
立足整合资源,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向区委、区人大专题汇报服务民营经济工作,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与区工商联建立10项配合协作机制,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4次,听取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坚持“全院一盘棋”,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5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的办案流程,对检察官服务民营经济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全员参与。
立足司法办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打击职能,对挪用资金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批捕35人,起诉5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民营企业贿赂等影响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3人;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14人,如从快起诉非法侵犯重庆小闲在线科技公司游戏著作权案。强化保护职能,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时,认真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联意见,加强办案经济影响评估,对情节轻微的企业关键人员依法不批捕12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不起诉5人,尽力减少办案可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如及时对某电子信息公司总经理张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将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其在诉讼期间仍能参与公司经营。
立足检察职能,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区工商联建立检察服务室,选派3名干警驻点服务。弹子石检察室与弹子石商会建立协作机制,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企业“家门口”。建立检察官与13家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制度,走访民营企业70余人次。组建“服务民营经济”法治宣讲团和法律服务小分队,走进企业开展20余次法律服务,向民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4份,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与女企业家协会建立信息联动机制,为100多名女性员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加强专题调研,将民营经济领域职务犯罪分析纳入年度预防调查报告,与重庆工商大学、区工商联合作开展服务民营经济相关课题研究。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参与“渝安2号”等专项行动,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867件1075人,起诉1300件1690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2人,起诉100人;批捕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3人,起诉655人,如批捕起诉周树明等20人通过电信网络诈骗1万余名群众1000余万元案;批捕“黄赌毒”犯罪309人、起诉515人。着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批捕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人、起诉27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人、起诉25人,如批捕起诉重庆亚盟公司白彬等9人非法吸收5700余名群众20亿元案。
保持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贯彻落实“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立案查办金融、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13人,涉案金额4580余万元,处级以上3人,涉案100万元以上6人,如查办的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原造价咨询中心主任张杰(正处级)涉嫌受贿3587万元案,系我院历年来查办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案件。同时,不断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实效。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女性职务犯罪调查报告获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等区领导重要批示,殡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获评“全市‘十佳’预防调查报告”。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重大工程同步预防等专题预防活动5次,举办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预防宣讲20次,将“廉政故事会”打造为廉政文化教育品牌。
聚焦诉讼监督工作重点。把坚决防止错误逮捕和“带病起诉”作为第一责任,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75人、不起诉48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纠正侦查机关漏捕、漏诉1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收监执行3人;对8名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集中复查并鉴定,监督收监执行1人;对7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46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办结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及调解监督案件44件,已建议提请抗诉6件,法院改判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163人、不起诉76人。与区司法局共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七五”普法,依托派出检察室,深入开展“法治社区”共建,进学校、村社等开展普法活动26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5万余人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帮助农民工讨薪41万元。依法处理各类来信来访67件,公开审查案件8件,开展司法救助3件,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进市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将批捕、起诉等70%的检察权授予检察官行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坚持放权不放任,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定司法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要求。严格执行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依法进行职级晋升,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推动检察改革落地落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整体水平提高年”活动,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7次,对检察官20%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去年以来,检察官认真履职,无一错案发生。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定位,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配齐精干力量,认真摸排、评估案件线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主动加强与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依照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经依法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已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试点,推动建立值班律师等相关工作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对481件52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37.9%,起诉525人、不起诉4人,有罪判决率100%。通过认罪认罚快速处理轻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平均办案期限由之前的25天缩短为13天,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区纪委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的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四、坚持严字当头,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全力提升党建水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检察工作的实干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政治处与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党建”格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司法办案、队伍管理、从严治检全过程。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抓好“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
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岗位素能标准,实施各类检察人才个性化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年轻干部,选任8名正科级干部。打造检校合作、检察官论坛等平台,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120余人次。组建院辩论队,实施“实务专家+理论学者”双导师模式,成功主办我院与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的业务竞赛活动。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高学历教育,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干警44人(含博士3人),占干警总数的46.8%。加强检察调研等司法技能的培养,40篇论文公开发表、获奖,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7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项教育活动。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学习党规党纪、牢固纪律防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22个。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13次检务督察,召开7次专题整治会议,确保干警“零违纪”。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认真履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法定义务,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通过登门拜访等形式吸纳代表、委员智慧,反馈落实情况,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视察”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120余人次走进检察、监督检察。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66条、生效法律文书1197份,彰显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18个干警、集体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全市禁毒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经开区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方法手段和制度机制尚需完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办理高科技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业化人才还存在结构性不足,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仍有差距,“智慧检务”需进一步加快建设。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克服和改进,并需要得到各方面大力支持。
 
2018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这对我院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今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我区做好“十项重点工作”、打好“三项攻坚战”为工作重心,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使命,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实践为基本途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提高服务和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和水平。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深化民营经济服务举措为切入点,服务保障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建服务民营经济的专业办案组织,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工作制度,建成“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展示基地”。增加检察官定点联系企业的覆盖面,深化“检察服务室+工商联”“派出检察室+商会”“检察官+企业”的立体化服务模式。加强对国企国资改革、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服务,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障,努力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惩治环保、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有效维护人民切身利益。围绕建设“三生”最优空间“三宜”品质城市、“八项战略行动计划”、“三项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针对性制定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
二是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办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打击和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职能作用,更好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增强人民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民事虚假诉讼等问题。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以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推进各项司法改革落地见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增补、退出机制,配合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办案影响力和支持度。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四是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注重培养专业能力,组建办理环保、网络、金融等专门领域刑事案件的专业办案团队,打造一支“有理论、懂专业、会办案、善思辨”的公诉专业化团队。坚持突出南岸特色,促进检察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努力创建“全市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为办案提供更加智能化的服务,加快建设“智慧”检察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整治“四风”,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从严治检。
五是以深化检务公开为重点,不断强化外部监督。更加主动、更加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做好专题报告、代表视察、职务任免等工作,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建设更高水平的阳光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经开区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全面小康、幸福南岸”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名 词 解 释
 
与区工商联建立的10项配合协作机制:指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总商会)于2017年4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加强配合协作的意见》,形成了十个方面的内容,以进一步加强配合与协作,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共同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包括建立联系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普法工作机制、检察建议工作机制、联合调研机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等。
检察官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监督机制:区检察院在认真总结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及涉民营经济案件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出台了《南岸区检察院涉民营经济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民营经经济司法办案服务的内部监督,促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办案机制落地落实。
办案经济影响评估: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各环节对可能对企业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防范预案,及时进行有效处置,把办案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将经济影响评估与办案风险评估相结合,做到一案一评估。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通过邮政这一四通八达的渠道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将廉洁文化送进千家万户,构建“惩治腐败无禁区、预防腐败无盲区”的立体化防治网络,形成检察机关和邮政系统紧密合作的工作机制,探索出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模式,同时赋予邮政履行普遍服务职能的新内涵,是“检察蓝”与“邮政绿”实现跨界合作、资源共享的重要尝试,是具有一定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廉政故事会: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阳民间故事”为载体,区检察院与区纪委、广阳镇合力在“广阳民间故事基地”打造的南岸区廉政文化教育点-“廉政故事会”,编写廉政故事集、廉政手册,建有展览厅,成立“廉政故事会宣讲团”,定期将“廉政故事会”搬进街镇、村社、学校、企业和机关。
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治社区(村)共建:为推进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我院通过与街镇、社区(村)签订“法治社区(村)共建”协议,建立信访维稳、法律服务及社区矫正等共建机制,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构建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规范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三是健全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特点、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努力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四是建立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现有的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经依法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活动: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项教育成效,结合学习贯彻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活动。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是否行使检察权为标准,将检察人员的职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别,并对不同类别职位制定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项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重庆市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左右的“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项教育活动。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三生三宜:这是市委主要领导来南岸区调研,对南岸未来发展的定位,即建设成为生产、生活、生态最优空间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城市。
“‘莎姐’大普法”活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落实陈敏尔书记对重庆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办案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传播法治能量,传递司法信心,传达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深化提升“莎姐”品牌内涵,让法治理念突破“检察圈”、“法律圈”,融入普通百姓“朋友圈”,努力实现有效预防犯罪,促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政治、法治、社会氛围。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庭审作为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侦查、起诉等审前程序都是开启审判程序的准备阶段,侦查、起诉活动都是围绕审判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和要求而展开,法官直接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据证据裁判规则作出裁判,要求庭审实质化,提高审判质量。
法律监督: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16号
电话:023-61753300 传真:023-6175334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