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数据
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时间:2021-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批捕各类犯罪2人,同比下降50%,不捕11人,同比上升4.5倍;起诉各类犯罪156人(其中涉及未成年犯罪2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同比上升62.5%;不诉5人,同比下降50%。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88人,同比上升51.7%;排在第二位的是故意杀人罪34人,同比上升142.9%;排在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罪7人,同比上升40%。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人,去年同期无,提出量刑建议8人,同比上升3倍,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8人,同比上升3倍,均获法院采纳,采纳率100%。
      (三)刑事抗诉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审结7件,同比上升40%,其中,改判4件,同比上升33.3%,维持3件,同比上升5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14人,同比下降28.9%,同期已纠正216人,纠正率100.9%。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同比上升66.7%,同期已纠正6件,纠正率60%;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件,同比持平,同期已采纳6件,采纳率133.3%。
      二、民事行政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8件,同比上升34%,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下降24%,法院同期判决29件,同比上升8倍,改判24件,改变率82.8%。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0件,同比上升27.7%,其中提请抗诉4件,同比持平。
      三、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同比上升23.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4件,同比上升7.7%,占立案总数的53.8%;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2件,同比上升50%,占立案总数的57.1%。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开展诉前程序16件,同比下降15.8%,其中民事诉前13件,同比持平,占诉前程序总数的81.3%;行政诉前3件,同比下降50%,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8.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提起公益诉讼5件,同比上升25%,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同期判决4件,同比上升100%,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自行接收群众信访583件,同比上升29.3%,其中重复信访34件,同比下降44..3%,占信访总量的5.8%,同比减少7.7个百分点;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240件,同比上升8.1%,回复率100%。
      (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至10月,五分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4人,同比下降71.4%,发放救助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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