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是重庆市委、重庆市检察院为适应重庆市直辖后特殊市情及“两级行政、三级司法”需要,报经中央编委批准,于2006年8月5日成立的正厅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荣昌区等9个行政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域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辖区全域处于重庆主城都市区范围内,其中5个区属于中心城区。辖区总面积11264平方公里,占全市13.67%,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均占全市三分之一左右。
(二)机构设置
本院设有办公室、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检察八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部干部人事室、政治部宣传教育室、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察事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派驻渝都监狱检察室、派驻永川监狱检察室、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派驻九龙监狱检察室、派驻渝西监狱检察室等21个内设机构。2022年在编在岗干警175人,退休人员61人,聘用制书记员29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本级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433.57万元,支出总计8,433.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5.43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项目,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年中人均追减1万元,收支相应调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94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8.42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项目收入,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年中人均追减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5.7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87.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544.2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216.92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公用及项目经费开支、二是本年减少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189.13万元,占82%;项目支出1,355.08万元,占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49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经费开支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13.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15.43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项目,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年中人均追减1万元,收支相应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8.42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项目收入,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年中人均追减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9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司法救助金、2021年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费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7.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6.92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公用及项目经费开支、二是本年减少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49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支付年度中追加的司法救助金、2021年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费,以及有序消化年初结转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49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经费开支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6,325.87万元,占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29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司法救助金、2021年考核奖等收入,支出相应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5.76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79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追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收入,支出相应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18.22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因人员退休、调出等原因进行医疗保险缴费指标调剂,支出相应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24.36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97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收入,支出相应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96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追减平时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未休假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7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08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搬入新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02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支出确保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0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采购公务用车1台,公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公务用车减少1台,且严控维修等费用,运行费较上年下降;三是本年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且受疫情影响,接待人次批次均较上年下降,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5.9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案用执法执勤用车1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车辆实际采购价格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9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机要文件交换、重要公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04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公务用车1台、二是本年因疫情影响,公车使用频次较上年下降。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市和其他省市检察机关人员到我单位调研、交流工作,办理各类检察案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97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7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本年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均较上年大幅度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2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7元,车均购置费25.99万元,车均维护费0.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会议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培训批次、人次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7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08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搬入新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4.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主要用于采购桌椅等办公家具、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对3个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26万元。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186-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 部门 | 袁玖零 | 联系电话 | 68749347 | 自评总分 | 99.42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 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2年工作目标主要有:一、克服疫情影响推动“四大检察”稳进落实提升;二、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统筹推进专项重点工作健康发展;四、加强内外制约监督提升改革成效;五、全面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六、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 2022年工作目标主要有:一、克服疫情影响推动“四大检察”稳进落实提升;二、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统筹推进专项重点工作健康发展;四、加强内外制约监督提升改革成效;五、全面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六、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 2022年我院在市委、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市院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主线,以提升办案质效为导向,以“三院”同创为重点,以打造特色亮点为牵引,以专项工作为抓手,以新办公楼搬迁为契机,统筹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着力抓实学思用融合转化,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在深学笃行上下功夫见效果、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见效果、在对标对表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效果;二是注重强化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成效显著。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保障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全力加强质量建设,法律监督再上新台阶。刑事检察稳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巩固提升、引领带动辖区一体提升、打造特色亮点工作效果明显、攻坚落实重大检察改革部署初见成效;四是坚持从严从实管党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严格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党建工作实效、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五是做实做优检务保障,有效助推检察中心工作发展。政务保障更加有力、业务保障更加有效、事务保障更加深入。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年度预算 执行率 | % | = | 100 | 10 | 94.19 | 9.42 | |||
检务公开 活动 | 次 | ≥ | 30 | 9 | 35 | 9 | |||
评查案件数 | 件 | ≥ | 1600 | 9 | 1828 | 9 | |||
指导辖区依法办案数 | 件 | ≥ | 20 | 4.5 | 20 | 4.5 | |||
分院工作评价成绩 | 分 | ≥ | 80 | 9 | 97.44 | 9 | |||
两级院涉企挂案专项清理完成率 | % | ≥ | 75 | 9 | 96.18 | 9 | |||
群众信访按期回复率 | % | = | 100 | 4.5 | 100 | 4.5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1 | 9 | 94.19 | 9 | |||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 | ≥ | 65 | 9 | 72.54 | 9 | |||
分院及辖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 | % | ≥ | 85 | 9 | 90.83 | 9 | |||
未成年人权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 | % | ≥ | 90 | 4.5 | 100 | 4.5 | |||
形成调研文章篇数 | 篇 | ≥ | 20 | 4.5 | 23 | 4.5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9 | 100 | 9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办案业务费(检察五分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74.35 | 7.43 | 91.08 | |
案件办结率 | ≥ | 80 | % | 13.5 | 80 | 13.5 | ||||
培训人员合格率 | ≥ | 90 | % | 4.5 | 100 | 4.5 | ||||
办结案件数量 | ≥ | 4000 | 件 | 13.5 | 4836 | 13.5 | ||||
办案平均周期 | ≤ | 129 | 天 | 13.5 | 120 | 13.5 | ||||
书记员绩效考核合格率 | ≥ | 95 | % | 4.5 | 100 | 4.5 | ||||
房屋运行管理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4.5 | 100 | 4.5 | ||||
预算执行率 | ≥ | 80 | % | 9 | 74.35 | 2.65 | ||||
专家咨询成本 | ≤ | 20000 | 元/年 | 9 | 15000 | 9 | ||||
物业管理考核得分 | ≥ | 95 | % | 9 | 100 | 9 |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80 | % | 9 | 95 | 9 | ||||
2 | 业务装备费(检察五分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84.45 | 8.45 | 92.90 | |
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 | 1 | 辆 | 9 | 1 | 9 | ||||
购置台式电脑数量 | ≤ | 40 | 台(套) | 9 | 23 | 9 | 绩效指标值期初设置偏高,将采取及时调整指标等措施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值。 | |||
购置笔记本电脑数量 | ≤ | 41 | 台 | 9 | 26 | 9 | 绩效指标值期初设置偏高,将采取及时调整指标等措施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值。 | |||
成本控制率 | = | 100 | % | 4.5 | 100 | 4.5 |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9 | 100 | 9 | ||||
使用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3.5 | 95 | 13.5 | ||||
办案办公效率提高 | ≥ | 10 | % | 22.5 | 10 | 22.5 | ||||
预算执行率 | ≥ | 90 | % | 9 | 84.45 | 3.45 | 部分项目未达支付条件,将在符合支付标准后尽快支付完成。 | |||
购置完成及时率 | ≥ | 95 | % | 4.5 | 100 | 4.5 | ||||
3 | 差异化基本费(检察五分院)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人均成本 | ≤ | 500 | 元/人/年 | 9 | 433.82 | 9 | ||||
车辆保险每年平均成本 | ≤ | 5000 | 元/车 | 9 | 2785.33 | 9 | 绩效指标值期初设置偏高,全年实际保险成本较低,将采取应用历史数据等措施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值。 | |||
缴纳保险公务车数量 | = | 32 | 辆 | 4.5 | 32 | 4.5 | ||||
办公自动化租线费成本 | ≤ | 40000 | 元/年 | 9 | 40000 | 9 | ||||
办案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13.5 | 95 | 13.5 | ||||
办公自动化租线费支付及时率 | ≥ | 95 | % | 9 | 100 | 9 | ||||
车辆保险费支付及时率 | ≥ | 95 | % | 13.5 | 100 | 13.5 | ||||
预算执行率 | ≥ | 90 | % | 9 | 100 | 9 | ||||
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完成及时率 | ≥ | 95 | % | 13.5 | 100 | 13.5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袁玖零023-68749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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