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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定位部署,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及其辖区基层检察院、两江地区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开展增殖放流、组织志愿者宣讲,全面启动《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为长江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五分院、巴南: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进社区
2月27日,五分院、巴南区检察院的长江生态检察官走进龙洲湾街道龙德社区,开展“贯彻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母亲河”暨《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近百名居民参加。
活动中,五分院检察一部主任李雪山和巴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分别就《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设立及履职情况向现场群众作了详细介绍,帮助居民增强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律意识。
在发放宣传手册和播放普法视频后,检察官们还精心准备了一场趣味问答活动。面对这一个个问题,现场居民纷纷举手抢答,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活动结束后,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场普法活动很接地气,让大家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今后要多多参加长江生态保护活动,共同守护我们的母亲河。
渝中:多单位联合普法宣传 守护美丽母亲河
2月27日,渝中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渝中区重点餐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公益诉讼巡查联合行动,现场查验其销售的鱼、肉等食品是否为长江野生鱼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长江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人人有责。”活动中,长江生态检察官向经营户们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细心讲解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长江鱼、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法律后果,并现场发放了200余册法律宣传手册,倡导大家进一步增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随后,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20余名法治宣传员来到嘉陵江化龙桥应急码头,为市民们普及长江保护法律知识。
大渡口:普法宣传+现身说法 凝心聚力护长江
2月23日,大渡口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来到该区步行街开展《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长江生态检察官及渔政执法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政策,细致解读了常见的非法捕捞行为,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大渡口区就在长江边上,长江生态环境的好坏和我们每一个辖区居民息息相关。”活动后,居民王阿姨表示,自己今后将更加关心长江环境保护问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逾越法律红线。
九龙坡:增殖放流+释法说理 这堂法治课入脑入心
2月24日,九龙坡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区农委、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来到铜罐驿镇的长江边,开展《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并进行增殖放流。
活动现场,三万余尾胭脂鱼、厚颌鲂放流入长江,长江生态检察官们运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中来。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进一步发挥长江生态检察官职能作用,为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南岸:创新多元模式 检政携手码头普法
2月27日,南岸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区农委、区法院来到哑巴洞码头,开展长江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今后大家想了解更多关于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可以直接扫牌子上的二维码哟。”码头边上,检察官们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向垂钓市民讲解禁渔期、禁渔区、禁渔工具等相关法律知识。
据介绍,此次活动中,有别于以前的普法宣传,该院创新采用了“扫描二维码+设立提示牌+发放手册+现场讲解+志愿者参与”,向市民宣传了《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多元化的普法方式吸引更多市民参与进来,并有所收获。”长江生态检察官顾杰表示。
江津:零距离“以案释法” 法治宣传进乡村
2月14日,江津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联合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来到中山镇鱼湾村开展“以案释法”进乡村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们根据该村紧邻中山古镇、动植物自然资源丰富的特点,向村民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及长江流域禁渔宣传资料,并结合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向村民普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随后,检察官和林业局的工作人员还前往相邻的四合村,通过院坝会形式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这次活动让我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长江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我们每个村民都义不容辞。”活动结束后,村民陈晓燕说道。
永川:普法宣传“面对面” 法治意识入人心
“钓鱼需要分场合,禁钓区域要远离。随意放流不可取,切莫好心办坏事儿!
“检察官,我平时就有钓鱼的爱好,这可得好好给我讲一讲有啥需要注意的!”
2月27日,永川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农委、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在文曲广场开展“以法之名、守护长江母亲河”——《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长江生态检察官以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宣讲,详细介绍禁渔相关注意事项、解读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进一步提高了《长江保护法》的群众知晓度,凝聚了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
“我们将继续联合公安、行政机关,形成多方合力,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切实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永川区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冯斌说道。
荣昌:检政携手 共同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
2月24日,荣昌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在莲花广场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农业执法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结合非法捕鱼、水资源污染等案例宣传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重点法律条文以及在禁渔期、禁渔区捕鱼的法律责任。
随后,大家来到滨港湾水域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2.5万尾鱼苗。鱼苗欢快地进入河流,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理念也随之传递给周围群众。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宣传长江保护法和增殖放流,让更多的人树立起长江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出关爱长江、保护长江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院将在打击犯罪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活动,用检察力量守护好生态环境。”荣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庆云表示。
綦江: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 共护一江碧水
2月28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綦江区检察院通过增殖放流、现场宣讲等形式,积极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宣传活动。
活动中,长江生态检察官深入浅出地向居民们讲解了《长江保护法》,并结合当地发生的真实案例释法说理,对“十年禁渔”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专业的解释,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下一步,綦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受损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为守护生态环境构筑有力的司法屏障。
两江地区:普法宣传进社区 检察服务零距离
3月1日,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两江地区检察院联合郭家沱街道办事处,来到郭家沱市民广场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
“大家如果看到有非法捕鱼或者污染长江的情况,可以通过我们的‘随手拍’小程序向我们举报哦!”
活动现场,长江生态检察官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公益诉讼举报线索“随手拍”宣传手册,并细致地讲解了《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禁渔期、禁用工具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并耐心地接受了群众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加大对《长江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力度,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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