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4月,我院与团区委被最高检与共青团中央评选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40个试点单位之一。
2020年8月20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称《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该《标准》涵盖了总则、合适成年人服务、社会调查服务、帮教服务、被害人救助服务、不良行为教育矫治服务等内容,对于司法社工的服务质量和内容指明了规范化的发展方向。根据会议安排,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陆续对全国部分试点单位开展线下督导。

2020年9月21日上午,首都师范大学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李涵主任一行来到位于九龙坡区青少年宫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下称中心)进行参观交流,我院检察六部主任何可、团区委书记王博分别就中心的选址、软硬件建设以及使用情况等向督导组进行了介绍,并就《标准》的实践运用、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社会支持体系“一条龙”建设等问题听取了督导组的意见与建议。
此外,我院合作的壹心社工组织负责人辛媛媛也就司法社工服务现状与展望进行了分享交流。

9月21日下午,李涵主任一行来到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壹心社工开展专业化的线下督导,双方展开热烈的交流与讨论。
9月22日上午,在重庆市试点工作线下督导会上,市检察院检察八部副主任方维对督导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李涵主任阐述了此行的目的和内容,表示希望借助试点单位的力量完善《标准》。我院与永川院作为试点单位,分别提出对《标准》的理解和疑问,双方进行答疑交流。
最后,李涵主任对重庆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与各单位的积极融合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下一步对于服务标准化的建议与期待,希望形成多方合力,打造实践样本,助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