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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少年迷途,检察官的介入让这个故事温暖收场!

时间:2019-11-26  作者:管理员  新闻来源: 九龙坡检察  【字号: | |
 每一个少年的你,都值得认真守护和引导。在校园欺凌中,没有一方会成为赢家,遭遇校园欺凌,应学会寻求成年世界的帮助,你来保护世界,让“莎姐”保护你。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带领10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到电影院一起观看了影片《少年的你》。

  观影后,检察官引导大家结合影片内容对自己的青春和校园以及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进行广泛讨论

  真实案例

  小金和小森都是一所职业高中的学生,二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一点小小的不愉快,小森一直记恨在心。一天上午课间休息,小森到隔壁教室里找同学玩,看到小金正在和同学有说有笑,一股无名火就上来了,对着小金说:“你笑什么笑?!” 小金回答说:“我又没笑你。” 二人因此又发生了口角,平时飞扬跋扈惯了的小森叫小金到教室外“解决问题”,因为小金没有理会他,上课铃又响了,小森只能作罢。 

  但是回到课堂上的小森仍旧不爽,托同学传话给小金:“中午下课后等着。”小金心里盘算了一下,告诉老师好像没有用,于是自己默默的回到宿舍拿了一把水果刀防身。 中午下课后,小森果然在教室后门处将小金拦住,动手推搡小金,这时应约而来的小林和小齐看到此情况,小林不问青红皂白,用自己的手机径直朝小金头部砸去,小金被砸到在地,小森、小林和小齐三人又立马围上去对着他拳打脚踢。小金招架不住,无奈拿出身上的水果刀向着三人乱挥乱刺,最后造成了小齐重伤、小林轻伤、小森轻微伤的伤害结果,小金本人也被殴打致伤。 

  

  该案中,小金避免受到不法侵害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小林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较好,且四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之间达成赔偿协议,检察官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后,九龙坡区检察院针对小金因本案遭受较大心理创伤,家庭收入微薄、生活困难的情况,为其联系了长期的心理咨询,并为其申请3万元司法救助金。针对小林学习计算机专业成绩较好的情况,与当地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签订帮教协议,该企业将招录小林为实习生,并联合社工对其进行观护帮教和再犯预防。

  近期,《少年的你》再次引发大众对校园欺凌案件的关注和讨论,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再次告诫青少年们:每个人都有尊严,不容他人随意践踏,不能凭着自己的心情,就动手打人。 

  相伴青春的应是温煦和友爱,而不是暴力与欺侮,依法惩处施害者,更应呵护年少的你。实际上,九龙坡区检察院致力于校园暴力防护还不止于此,他们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件,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知晓法律底线,树立守法意识,掌握法律保护手段。引进专业化社工服务,推进校园欺凌案件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预防,提升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针对个案暴露出的问题,建议教委、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净化校园环境。 检察官提醒:校园暴力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青少年遇到欺凌,不能一味忍气吞声,要学会沟通,及时与老师、家长交流,同时正确处理同学朋友间的人际关系,谨慎择友。 在校园欺凌案件中,被害人承受着巨大的身心痛苦,同时,施暴者也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校园欺凌,没有赢家。

  所谓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就是指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后,考虑其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等情况,由检察机关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规定一段时间的考察期,由检察机关、监护人和专业社工共同组成监督考察小组,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进行全方位监督考察、观护帮教。考验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再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这种制度主要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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