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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九龙坡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卫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高新区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聚焦“三高三宜三率先”发展愿景和“12345”发展思路,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年来,共批准逮捕518件709人,提起公诉1488件1927人。立案行政公益诉讼5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3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23件、控告申诉案件101件。
一、扛牢政治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从严惩治邪教组织、政治谣言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3人,起诉涉恶犯罪1人。严惩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68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0人。助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袭警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354人。保持打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起诉非法集资、骗取贷款等犯罪34人,协同监察和公安机关深挖洗钱犯罪线索,起诉6人。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6件,决定逮捕7人,起诉贪污贿赂犯罪11人,1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协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降低51%,对情节轻微的犯罪不批捕75人、不起诉713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适用率90%,从宽量刑建议采纳率98%,一审服判率99%,促进犯罪分子教育改造。秉持“如我在诉”办案情怀,“案-件比”由去年的1:1.35降至1:1.13,减少不必要的延长期限、申诉复议等诉讼环节,促进追赃挽损8000余万元,努力让当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公正和效率。
促进诉源治理。防止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向6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9万余元。充分运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说事讲法明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评议、公开听证46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47人次,确保件件有回复。18件重点首次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直接承办或包案化解,无一重复信访。对一名残疾群众信访案件,上门开展听证、解决问题,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助推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制发检察建议19件,同比上升58%。办理涉众型案件时注重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相结合的做法,在全市作经验交流。
二、心怀“国之大者”,以一体化履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等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7人、建议适用缓刑6人,努力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得好”。进一步协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23件,减少企业诉累。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简化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程序,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综合履职机制建设,被市检察院评为“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0人,数量居全市第一,1件被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协同河南、吉林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并案审查、集中起诉三地抓捕的犯罪嫌疑人14人。对3件因情节轻微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推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轻处但绝不放纵。协助市检察院成立西部(重庆)科学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向9家市级和5家区级保护联系点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向一家企业制发的完善商标注册管理体系检察建议,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一步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一体履职机制建设,2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金3万余元、增殖放流各种重点保护鱼类5万余条、参与生态修复等法治志愿服务活动20余人次。办理长江保护领域公益诉讼6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8万余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00余米。针对大溪河、跳蹬河、梁滩河等跨区划流域特征,主动协同有关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共同推动上下游监管部门合力促进水质提升。
护航安全发展。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2人。着力推动事前预防,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行政决定、私自继续使用极易引起粉尘爆炸事故设备的行为,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市首例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努力发挥规范引领作用,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协同监管部门排查整改89家企业的安全隐患263个。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寄递安全监管。联合区公安、交通、邮政等部门制定寄递安全工作机制、物流安全监管办法,共同推动落实“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努力遏制利用托运、快递等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能动履职惠民生暖民心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从严从快起诉以养老服务、养老产品等名义实施诈骗犯罪28人,成功办理全国专项办、最高检等上级督办案件7件,推动追赃挽损2400余万元。分析案件反映的文化艺术品行业管理问题,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协同加强行业整治、消除犯罪隐患。公开发布典型案事例50余篇,开展法治宣传到广场、进社区等活动10余次,针对性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
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扎实开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从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0人,综合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7人,1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附条件不起诉并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49人,促进再就学再就业,其中3人踊跃参与扑火救灾等志愿服务。凝聚保护合力,协同有关部门打造“老杨群工+莎姐”特色品牌、成立全市首家“莎姐”司法保护基地。针对日租房、民宿等场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对日租房、民宿安装治安信息系统,实现监管全覆盖。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推动重庆建川博物馆作为民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全市率先依法向未成年人全面免费开放。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立案行政公益诉讼51件,全部在诉前得到解决,1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3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1人荣获全市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开展“守护城市绿地”特色行动,督促恢复商业主体侵占的公园绿地8000余平方米,被市检察院通报肯定。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办理公共卫生领域案件3件,促进公共卫生资源的公平配置和安全保障。把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人民监督员意见作为公益诉讼重要履职线索,立案督促解决问题3件。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4件,协助挽回修复费用241万元。邀请44位区委党校处级干部学员,观摩公开听证会,该项活动被检察日报、学习强国app、腾讯网、重庆人大网等媒体广泛报道和转载。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大数据赋能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联合九龙坡区、高新区公安分局分别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实时监督和全面协作。督促立案13件、追加逮捕起诉19人,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8个,监督更加及时精准。因证据不足不批捕的较去年减少63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减少48个百分点,协作更加全面高效。对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经法院再审后改判。
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疫情期间,联合区公安分局会签《看守所封闭管理期间与检察室协作办法》,充分运用数据视频系统及时全面开展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联合区司法局开发社区矫正大数据检察监督云平台,运用数据筛查、信息比对提升监督质效,入选市检察院重点项目。对九龙坡区和高新区23个司法所巡回检察,纠正不规范问题11个,纠正不当收监意见2件,1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及时执行罚金180余万元。
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充分运用案件数据分析比对,提高甄别发现虚假诉讼的精准度,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5件,经法院再审后均获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对8件原审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耐心开展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切实促进服判息诉。支持农民工、聋哑人等弱势群体起诉16件,均获胜诉判决。联合区法院会签《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聚力通过解决群众实质诉求避免“程序空转”,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对张某因身份信息不一致无法登记离婚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开展调查、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民政部门更正信息并办理离婚登记,张某撤回起诉。
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35件次。成立由29名青年党员组成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小组,明确十条措施,针对性推动青年党员用党的科学理论凝心铸魂,2堂党课入选区直机关精品党课。建立调查研究课题制度,组织干警培训学习55人次,公开发表理论文章7篇。
加强自我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委会审议疑难复杂敏感案件22件,检察长、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量占比32%。对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开展流程监控11次、案件质量评查6次。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4个,构建覆盖全员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体系。对健康原因难以胜任的检察官退出员额2人。对文书撰写不规范、数据填报不准确等情形,减考核分数、扣目标绩效、记司法档案4人次。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政治督察,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组织全体干警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协助组织部门将1名作风不严干警调离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推深做实“三个规定”,对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情形记录报告41人次。
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次,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9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高效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及时办结口头建议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监督办案等活动100余人次。尊重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供律师阅卷服务612人次,创新提供网络阅卷、异地阅卷、定制化短信提示等服务233件次。
过去的一年,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着力强作风、更理念、提质效、补短板、创特色,以求极致精神抓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联合评为“节约型机关”。1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市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工作创新、典型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最高检等省级以上媒体、内刊转载推广80篇次。开发的2堂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课程。2人荣获第八届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1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1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2个集体、66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高新区管委会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区监委、重庆高新区监察室、区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检察工作更重政治责任。对照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保障地方推进中心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效性还不够高;“四大检察”履职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认知度和知晓度还不够高;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常抓不懈,自我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努力为全面开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地方新境界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把强化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学习培训工作,引导干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标对表,清单化专班化项目化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严令,着力提升政治本领、实干本领、斗争本领,确保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自觉能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发挥“严”的震慑作用和“宽”的教育作用,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统筹、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全面履职、更好履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力保障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绿色安全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做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多发。
三是严格有力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数据平台应用,全力维护刑事诉讼全过程公平正义。进一步畅通群众诉讼救济渠道,突出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协同监察机关加大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协助上级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更加从严抓实自我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实案件动态监控、质量评查。
四是积极稳妥完善公益司法保护。持续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健全“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增强履职合力。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凝聚监督合力。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提升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知晓度和支持度。
五是主动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效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精细化、常态化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人民监督下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立足百年辉煌、领航伟大复兴、指引光明未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学在更深处、干在更实处、落在更细处,团结奋斗、实干争先,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开创地方发展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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