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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九龙坡:让违法者为公益“买单”,“打鸟赔巢”替代履行有效修复生态

时间:2022-05-10  作者:管理员  新闻来源: 重庆检察五分院、九龙坡检察  【字号: | |
    “你们看,这批鸟巢的大小正合适不同鸟群居住,已经有白鹭、杜鹃、麻雀等在里面安家落户。”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彤纲带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当地铜罐驿镇滨江路段的树林里,“上新”了一批新鸟窝,沿途还悬挂着不少宣传保护鸟类的标语。

  “打鸟赔巢”这事儿,要从两年前说起。

  

    2020年5月,张一、洪月(均为化名)在该区铜罐驿镇滨江路段使用弹弓非法狩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扣押捕猎工具弹弓3把、钢珠若干及9只鸟类尸体。
    经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动物管理科鸟类专家辨认,确定这些鸟类尸体分别是画眉、麻雀和白头鹎,都是被列入国家相关保护名录,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鸟类。
   “案发时,设定禁猎区并实施5年禁猎期的文件才刚刚制定出来,乡镇老百姓对有关政策普遍不知情,正因如此,张一、洪月是否具有非法狩猎的主观故意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赵敏表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对两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其非法狩猎行为已经造成生态资源减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于是,该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到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建议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

  同年8月,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该局确定两人为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并组织召开磋商会议。会上,双方签订替代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明确由张一、洪月购置用以帮助鸟类繁衍生息,恢复生态环境的各类鸟巢60个,同时在林区悬挂10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警示引导公众爱护野生动物。

  “‘打鸟赔巢’就是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通过替代履行方式修复好生态环境。”周彤纲介绍,去年11月,在九龙坡区爱鸟协会指导下,两人已在林区找到适当位置固定鸟巢、悬挂标语。

  据介绍,为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该院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一系列协同配合机制,常态化联合开展巡林护林,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无缝衔接。截至今年3月,共立案涉野生动物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7件,履行诉前程序3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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