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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重庆:出台意见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文,内容如下:
日前,重庆市检察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消委会)联合出台《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将涉及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纳入协作范围。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指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根据该《意见》,双方将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办案协助、诉讼衔接、资源共享、联合宣传等6项机制。重庆市消委会在法定的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以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出席法庭等方式支持起诉,双方还将共享重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重庆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律师团等“外脑”资源。 据介绍,双方将进一步在未成年人消费权益领域深化协作,聚焦网络游戏、儿童用品质量不合格、校园周边售卖“五毛”食品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权益问题,有效形成消费维权的社会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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