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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时间】全国人大代表贺恒扬: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时间:2022-03-14  作者:管理员  新闻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字号: | |
    2022年3月10日,新华社客户端“两会声音”专栏刊登对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的采访《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内容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2020年11月,最高检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等9个省市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以此为契机,重庆检察机关还专门部署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把司法保护延伸到科技创新第一线。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过去一年,重庆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亮点?
    贺恒扬:去年,重庆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最高检和重庆市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全面推动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一是部署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积极构建“捕、诉、监、防、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模式,完成“七个一”目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一批工作机制、确立一批保护联系点、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制发一批检察建议、组建一批专业队伍、形成一批调研成果),推动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创新发展的营商环境。
    二是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去年,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3件,其中,涪陵区“11.11”制造假冒品牌卫浴产品案被列为最高检知产办、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赖某兵等假冒食盐注册商标案入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市检察院还评选发布了三批共15个社会关注度高,在司法理念上有纠偏、创新、进步和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
    三是建立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出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重庆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14条意见”、主动协调四川省院会签《关于加强川渝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协议》。今年1月,市检察院与市高法院签订《知识产权审判与检察职能衔接协作框架协议》,构建与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相适应的检察监督机制。
    四是确立了两批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聚焦全市电子、汽摩、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全市重点产业,市检察院联合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在小康集团、长安集团等51家知名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推出以维权援助为核心的“点对点、面对面”检察服务,到2025年有望在300家以上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该做法得到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认可,作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程”被列入重庆市“十四五”规划。
    五是持续完善专业化队伍建设。举办川渝联合培训班,充实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成员,加强对知识产权专业团队管理和使用,团队成员承担完成了最高检安排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证据审查指引编撰工作,专业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记者:重庆市检察机关研发的掌上服务平台是全国首个涉企知识产权掌上服务平台,主要面向企业提供哪些服务? 
    贺恒扬:2021年,市检察院开发了“知识产权保护掌上服务平台”,打造具有重庆特点的“线下+线上”“司法+行政”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依托该平台,对联系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线索控告受理、法律法规查询、知识产权“体检预约”等多项服务。去年6月上线以来,通过平台受理联系点企业反馈的知识产权各类信息共15件,包括案件线索控告7件、体检预约6件、法律咨询2件。 
    比如,我市某制药企业通过平台提出了海外商标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市检察院了解信息后,组织三级检察机关并联合市知识产权局走访企业,现场“把脉开方”,实现快速维权,获得企业赞誉好评。 
    记者:去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发布了三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如何体现检察机关履职担当的?
    贺恒扬: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试点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在司法理念上有纠偏、创新、进步和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的力度,体现了主动担当、能动履职的实际成效。 
    一是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三查”制度,构建“捕、诉、监、防、服”五位一体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模式。比如,渝北区检察院在办理洪某某、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把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维权贯穿办案始终,为探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统一履职办理机制提供了“范本”。
    二是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如渝中区检察院在办理涂某甲等侵犯商标权犯罪系列案过程中,及时启动向权利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程序,充分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促成被告人与权利人达成了400万元的经济赔偿协议。事后,权利人专门来信感谢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追赃挽损、平等保护外资企业的相关工作。
    三是用好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痛难点问题。如忠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酒店、餐饮等经营场所服务员私自回收高档空酒瓶后出售的现象,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不给制假售假者有可乘之机;渝中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向某电商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堵塞了知识产权保护漏洞,推动从源头上防范制假售假。
    四是探索知识产权民事公益诉讼。如赖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涉及商标权、食品安全、公共利益等多个领域,璧山区检察院以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被判在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召回已售假冒食盐、消除不合格食品危险的民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金。
    五是落实行刑衔接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犯罪打击合力。办理“11.11”假冒注册商标案过程中,涪陵区检察院对其中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跨省向被不起诉人售假行为地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及时移送涉嫌行政违法线索,实现对上下游违法犯罪协同打击、全链条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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