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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罪,我就是开车的技术好,是他们的变道影响了我!”六次讯问六次狡辩,梁送(化名)这种说法一直在第七次讯问时才发生改变,表示自己是故意在其他车辆正常变道的时候发生擦挂。
据查,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梁送经常驾驶车辆,在被害人驾车变道时故意制造追尾、擦挂等交通事故,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在此期间,梁送已先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地实施诈骗41余次,共计诈骗6万余元。
同年10月21日,该案被移送到九龙坡区检察院,该院办案检察官周静敏对全案证据进行细化梳理,理清了犯罪基本情况,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以诈骗罪将梁送批捕。
审查起诉阶段,周静敏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形成牢不可破的完整的证据锁链;另一方面反复通过向梁送展示补充的证据并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最终认罪认罚。
5月11日,被告人梁送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你赔我一点钱,这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办案中,周静敏发现这句话不仅是梁送在“碰瓷”时的口头禅,也成了他“碰瓷”屡屡成功的关键。
“开始也许是误打误撞,后面应该就是是蓄意而为,在整起案件中,他‘准确’抓到了群众‘花钱消灾’的想法。”周静敏表示,现在生活节奏快,大家都不喜欢在这种“意外”上浪费时间、节外生枝。而在该案中,梁送就“巧妙”利用了被害人怕麻烦这一点,再加上每次行骗的数额不大,他就一直靠着“碰瓷”逍遥到现在。
该案行骗次数多、持续时间长,但是案发时间晚的情况也不是偶然和特例。
据悉,在该院办理的多起诈骗案中,都存在因为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被骗的数额不多就当买个教训”的被害人侥幸心理,让犯罪分子用着不太“高明”的诈骗手段一直行骗。
针对于此,该院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围绕案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出一套反诈宣传组合拳。
一方面,检察一部副主任郑虹走进江北消防救援支队为全体消防官兵讲授套路贷的危害。
另一方面,检察二部干警走进石坪桥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了反诈宣传手册并进行反诈知识宣传。
“不论被骗了多少,都要记得及时报警!”
“今天你放过他,明天又有一个‘你’。”
“犯罪无小事,报警要谨记!”
活动中,干警们一边给群众分发罗列了常见诈骗手法和注意事项的宣传手册,一边不断告诉群众受骗后要及时报警,积极打击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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