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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由重庆市九龙坡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我院审查起诉的杨某某职务犯罪案在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
我院组织院领导、中层干部、青年干警代表及结对帮建院忠县检察院的部分中干,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共计50余人到区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典型案例“现场授课”,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我院检察官刘娅,检察官助理张浩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控辩双方经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的犯罪历程、社会危害等进行了法庭教育,为旁听的公职人员敲响警钟。
观摩庭审后我院干警深受启发教育。
检察五部主任谢荣:我院公诉人在庭审中用图表的形式将四组证据一一讲清理明,这种证据的展示与被告人犯罪手段的再现使旁听的人及法官能清晰明了的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这种对案件的分析梳理,举证质证方式值得全院推广,共同学习。
检察一部干警黄承地:这次庭审观摩中,我收益良多。一方面,从办案上我学习到了怎么更好的去搜集梳理证据,让整个案件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这个案子也警示了我,虽然职务不高,权力不大,但是仍然有被权力寻租的可能,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原则,保持风清气正的作风才能不被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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