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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召开全面协同推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重大改革联席会议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四川省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加强成渝金融法院法律监督工作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要求,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跨省域检察监督重大改革,2023年8月21日下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召开全面协同推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重大改革联席会议。

泸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运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龚淳,以及泸县检察院、合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泸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五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晓曦,江津、永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五分院相关部室负责人、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分别介绍了各院基本情况与履职办案情况,双方与会人员围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莎姐”、公益诉讼检察、成渝金融检察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互鉴。随后,五分院与泸州市检察院签订了《全面协同推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重大改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该《协议》坚持依法协作、守正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务实高效、合作共赢的原则,明确了双方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加强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协作、加强成渝金融跨省域集中检察监督重大改革协作、加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协作、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协作、加强数字检察共享协作、加强党建联建协作、加强干部人才培育交流协作等九个方面的具体协作内容。

在全面加强成渝金融跨省域集中检察监督重大改革协作方面,《协议》明确,要突出两地金融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区域协同,严格按照《纪要》要求,共同推进金融案件属地监督与集中监督的有序衔接。要强化两地调查协作,共同整治涉金融虚假诉讼、虚假调解、“套路贷”等违法活动,凝聚两地金融法治合力。要携手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化解群体性金融纠纷,提高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靶向性、精准性。要探索建立金融重大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统一两地对拟提请抗诉案件、拟改变监督决定案件的检察监督尺度,形成司法共识。

会上,江津区检察院、永川区检察院还分别与合江县检察院、泸县检察院签订了《跨区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意见》《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协作协议》。

上述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深化落实川渝检察协作《意见》及《纪要》要求,加强全面交流、深化务实合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抓好协议事项推进落实,进一步推动双方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检察协作新格局,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重大改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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