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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从天而降,检察官求证16年之久的“犯罪前科”解民忧
时间:2023-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承办检察官徐超查阅卷宗)

“弟弟冒充了我整整16年,为这件事我愁得是吃不下睡不着,现在检察官还我清白,娃儿参军的事情我也终于可以安心了!”2023年1月3日,得知在江津区检察院的督促下,自己的犯罪记录信息已经被删除后,远在贵州省习水县的刘大对着手机激动地说道。

为查清事情的真相,江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徐超一行跨省调查,依法能动履职,最终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当事人撤销了犯罪记录。

哥哥、弟弟,谁在犯罪?

提起这段经历,刘大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诞。

“娃儿要去参军入伍,需要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却说我有前科。”一向遵纪守法的刘大前往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时,被告知有一条16年前在重庆市江津区的盗窃犯罪前科。对此刘大觉得很冤枉,自己从来没有去过江津,也没偷过东西,更别说犯罪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前科呢?

没有犯罪却成了前科人员,渐渐地,这件事也就成了刘大的一块心病。

去年年初,刘大向重庆市人民监督员吴某求助,在得知事情原委后,吴某随即向江津区检察院提交材料反映:刘大的身份信息可能存在被其弟弟刘二冒用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出面帮助查清真相。

跨省调查,求证实情

“收到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开展核查,联系该案的侦查机关提出处理意见。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我们决定联合公安机关前往贵州省习水县刘大的老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徐超介绍道。

通过询问当地村民、刘大邻居以及刘大、刘二本人,初步确认本案的被告人实际应为弟弟刘二,且案发时刘大远在贵州省习水县,此案非共同犯罪也非刘大冒名顶罪。多名同村村民也从当年的盗窃案案卷材料中辨认出当时指认现场的人是弟弟刘二而非哥哥刘大。另一边,经公安机关对当年案件法律文书上的“刘大”指纹与采集的刘二指纹进行对比鉴定,也确认了案发时被讯问的被告人实际为刘二。

“请求你们帮助更正,有错的是我,当年是我冒用了哥哥的身份信息,才给哥哥带来了这么多麻烦。”弟弟刘二在得知这条犯罪记录让哥哥的生活遇到了诸多不便后,也主动要求更正。

真相大白,再审纠正

经过检察机关全面调查取证后,事情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当年刘二从老家外出务工时一直在使用哥哥刘大的身份证。在案发当日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后,因随身携带的是哥哥的身份证,便顺势冒用了哥哥的身份信息,阴差阳错之下最终导致判决书上被告人的身份变成了刘大。

徐超意识到:“虽为亲兄弟,但弟弟的冒用行为显然给哥哥造成了很多困扰。刘大莫名成为前科人员,在生活上面临着子女就业当兵政审无法通过等问题。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尽快将身份信息纠正过来。”

2022年9月21日,江津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要求法院对冒用他人身份的生效刑事判决予以纠正。近期,法院已对该案判决裁定更正,同时徐超及时跟进督促公安机关删除了刘大的犯罪记录信息。至此,这场“弟弟犯罪,哥哥坐牢”的闹剧得以收场,困扰刘大长达十六年的“犯罪前科”问题也终于解决。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击”、“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江津区检察院将继续在严把案件质量、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通过“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正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中涉案人员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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