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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知识产权 护知名品牌】拓宽“刑事+民事+行政”维权渠道,为防侵权加上三重“保护罩”
时间:2021-09-28  作者: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的支持,目前我厂已成功获侵权单位主动退赔50余万,有效的维权措施切实解决了公司维权难的问题。我厂近来销量稳中有升,销售人员对寻找客户、开拓市场信心十足,公司发展一片向好,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力量、温暖。”2021年9月,某制鞋有限公司(下面简称A知名鞋厂)负责人给江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颖打来一通电话,一一讲述了公司维权后的新变化。

  2018年,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第一起假冒A知名鞋厂注册商标胶鞋的刑事案件,时隔2年,该百年军工老品牌鞋厂再次发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但这次,江津区检察院以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维权模式,为国货品牌被抄袭之痛加上三重“保护罩”。

  三管齐下,拓宽“刑、民、行”维权途径

  根据2021年2月8日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方案》,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时,江津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丽华带队前往A知名鞋厂依法向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发出江津区检察院首份《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开展实地走访座谈。

  座谈会上,李颖通报了该案的诉讼进程,告知公司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当的诉讼义务,了解该案现阶段赔偿损失、取得谅解情况。

  A知名鞋厂是国内大型的橡胶鞋靴制造企业,是一家具有百年悠久历史的老军工企业,坐落在重庆市江津区,其生产的民品胶鞋畅销全国。该案涉及的侵权产品某型号作训鞋是A知名鞋厂2014年新研发的生产线,投产不到3年,该产品就因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产品,销量急剧下滑。

  “通过走访市场,我们了解到大量假冒我厂品牌的这款胶鞋充斥在全国各地劳保市场,这些假冒胶鞋短工少序,原材料劣质,成本低廉,利润空间大,使得违法分子有利可图。我厂生产的产品大量囤积在仓库,2019年最终决定停止该生产线,至今未重启。假冒伪劣产品给我们公司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A知名鞋厂副总言语中充满着对被侵权的无可奈何。

  A知名鞋厂法律专干谈到:“我厂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注重注册商标监测,加强相关联商标注册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司法部门协同配合,及时移送市场上发现的侵犯知识犯罪线索,同时加强外加工点的管控等。但是我们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此类案件隐蔽性强、取证难,刑事案件证据要求高,成功打击的案例很少。”

  “刑事惩罚是知识产权保护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证据要求最严的救济途径,司法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普遍存在证据收集难、涉案金额认定难等问题。但刑事惩罚的震慑力最强,可以起到办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可以拓宽救济渠道,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协同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座谈会上,杨丽华回应了A知名鞋厂相关法律问题。

  针对A知名鞋厂通过刑事手段维权难的现况,李颖建议:“除了刑事司法途径,还可以考虑‘行政+民事’途径维权,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上的认定标准相对较低,发现线索后可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若构成刑事犯罪依职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提请民事诉讼,这样既解决了取证难问题,同时也节约了维权成本。”

  “通过‘刑事+民事+行政’途径维权这个方案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希望能够行之有效!”A知名鞋厂副总对该方案表现出了极大的信心。

  督促退赃退赔,打击全链条犯罪

  2021年1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张某某等7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同年4月,又将泉州市某有限公司等11人假冒注册A知名鞋厂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绝不姑息”的强硬态度有力地震慑了上游侵权犯罪,针对部分上家未到案的情况,在补充侦查提纲中详细列明补侦方向,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如何让A知名鞋厂的‘被侵权顽疾’治标又治本?”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本案涉及生产、包装、销售全链条侵权,一个严厉打击全链条犯罪的工作信念在检察官的心中植根。

  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释法说理,劝导其积极退赔。努力没有白费,工作很快见了成效,8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其中4名被告人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另外2名被告人表示在审判阶段认定损失后愿意退赔被害单位。

  诉后回访,提升 “社会效果值”

  “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积极履职,主动走访企业听取意见,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和信任。”A知名鞋厂副总对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取得的成效称赞不已。

  “本案案发后,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保障了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查,现在市场上已无假冒我厂的产品,客户纷纷称赞我厂是个负责任、重声誉的企业,维护了市场秩序。另外,我厂成功维权在同行中反响很大,其他公司都前来咨询维权途径,表示会参照维权。”A知名鞋厂法律专干表示。

  他还向检察官提到,除了刑事打击之外,该厂按照检察机关建议尝试通过行政途径救济,近期针对一起近似商标抢注行为,已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维权。

  下一步,江津区检察院将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内部联动,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加强外部协作,探索与公安机关、法院、知识产权局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好两法衔接平台,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证据标准,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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