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
【我为群众办实事】111人被骗400余万!看检察官如何反“古玩套路拍”诈骗套路
时间:2021-10-29  作者: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你家这枚祖传的钱币来头可不小,是‘光绪元宝北洋造’,起码估值100万元,很多外国人士愿意花更高价收藏这枚钱币,市场大得很……”2018年,江津区的周先生应邀来到重庆市敦伦(化名)艺术品有限公司进行鉴定,当专家开出让人乍舌的高价时,周先生耳根子一软、心一热,当场缴纳服务费3.2万元……

  当周先生在家苦等成功拍卖的好消息时,警方的一通电话让周先生幡然醒悟,他这才明白自己中了“套路拍”的骗局。

  近日,由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敦伦艺术品有限公司“套路拍”诈骗案的26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2018年5月,被告人张仲(化名)、张高(化名)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敦伦艺术品有限公司,以购买、通过网络投放广告等方式收集客户信息分配给公司业务人员,业务人员事先经过严格培训习得“话术”——先吸引客户带藏品到公司进行鉴定,再以虚假的高成交价、高成交率、高市场关注度等“套路”让客户相信该公司有能力帮其以高价拍卖出自己的藏品,收取几万元不等的服务费。

  为共同实施诈骗,陈某某等6人成立了三家实为空壳的“国际拍卖公司”,组织人员在香港、新加坡、加拿大、伦敦、迪拜等知名城市的知名酒店举办虚假拍卖会,雇请当地人员参演竞拍者。

  会后,业务员将拍卖中藏品的“流拍视频”剪辑后发给藏家,让藏家相信与其签订合同的敦伦艺术品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只是未能如愿卖出而已。

  这起案件中,在高额鉴定报价下与周先生作出同样选择的还有另外110名被害人,范围波及重庆市江津区等区县及四川省、云南省等地,被诈骗财物数额共计400余万元。

  因案情重大,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江津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从侦查阶段就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介入引导侦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并就进一步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建议。

  “该案是我区办理的第一件在收藏界以‘套路拍’方式实施诈骗类型的犯罪,要办好这一系列案并不容易,这是一块硬骨头。”承办检察官国东方介绍道,“案件呈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涉案人员层级、分工复杂,并且所有的拍卖环节都在国(境)外进行,收集固定证据的难度很大,我们不仅要在收集、审查证据上下功夫,还要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追赃挽损,让更多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得到法律的救济,在该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义。”

  抱着“啃硬骨头”的决心,国东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力求把每项工作都做深做实。在审查逮捕过程中通过细致的讯问和审查证据,发现未被纳入犯罪嫌疑人范围的公司股东张高也涉嫌犯罪,甚至可能属犯罪集团的主犯,遂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追捕建议,公安机关及时采纳。

  为保障人权,在捕后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积极退赃的从犯等符合条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同时,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注重电子证据等证据细节的审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移送用工协议、培训内容、讲解资料等,梳理、引导固定了大量关键证据,督促增加核实被害人32名,为准确指控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耐心沟通协商,最终促成1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督促犯罪嫌疑人在诉前主动退赃共计42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9月,26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判处了3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古玩有风险,交易需谨慎,谨防‘套路拍’陷阱。若要进行古玩拍卖交易时要做到一看资质,要选择具备拍卖经营许可证等证书的正规交易平台。二看估价,要对藏品价值有理性认知。三看收费,要理性支付前期费用。《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第十条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承办检察官告诫广大群众一定要多学多听多看,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47522000  传真:023-4752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