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大普法
照亮迷途孩子返航路的她力量——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六部
时间:2024-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3月8日,《重庆法治报》第7版半版刊登《照亮迷途孩子返航路的她力量 ——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六部》一文,内容如下:

手握法律利剑,她们用法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践行着检察人“维护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注重情法交融,她们用深情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诠释了检察人在未成年人保护路上的检察担当。她们是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六部的青年检察队伍。

聚力守护“幼苗”,做可靠的“领航员”

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让迷途的孩子重返正轨,是江津区检察院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初心和使命。

2020年3月,在办理一起17岁少年涉嫌聚众斗殴的案件中,检察官了解到,涉案未成年人小春(化名)本性并不坏,系因重哥们义气帮朋友讨要债务时将他人打伤。

“检察官,孩子这么小就要去坐牢吗?都怪我们平时对孩子管教少,这才犯下错误。”“小春平时在学校表现挺好的,可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吗?”与小春的父母和老师沟通后,检察官针对小春的情况并综合其性格和未来发展道路后认为,小春符合企业帮教的条件。

2020年6月,江津区检察院将小春送至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后,检察官与基地企业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磋商,为小春量身定制了一份教育方案,以对其开展教育考察、心理辅导、行为纠正、技能培训等精准帮护为主要内容,帮助小春更快回归社会。

观护帮教期间,小春会将生活中的大小事分享给检察官,而他的每一次进步,都会得到检察官称赞。6个月后,小春因表现优异提前3个月结束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还破格成为了观护教育基地公司的股东。2020年11月,江津区检察院正式对小春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过程艰辛,但一切都值得。”团队负责人周俊华介绍,近年来,江津区检察院依托“津心护未”莎姐工作站,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级处置制度,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6人214次、观护帮教111人363次,成功帮助200余名像小春这样的涉案未成年人重新回归家庭、社会,用法治的光辉照亮罪错未成年人返航之路。

厚植法治“沃土”,做合格的检察卫士

去年10月,江津区检察院走进当地一所学校开展“对校园欺凌说不”专题法治宣讲。

在授课过程中,检察官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防范保护妙招穿插在互动问答、情景剧中,灵活阐释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及特点、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对身心的影响,引导同学们认真思考。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踊跃地举手回答,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在对答与思考中进一步提高了自身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识。

“知法守法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为了让更多的孩子沐浴法治阳光,积极推动辖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江津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学生教育阶段和主题制作法治宣讲课程10余个,深入村社、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2场次,在80000多名学生心里播撒“法治种子”,用心用情从细微处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履职共育“繁花”,做忠实的守护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是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发展的新要求,江津区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从刑事案件中发现和挖掘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的线索,确保一案多查。

2023年初,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时发现,事发前涉案当事人有饮酒行为。她敏锐地察觉到这种现象不是个例,随即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证实辖区发生的多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案件,都与未成年人饮酒密切相关。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饮酒不仅会损害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酒后实施犯罪或遭受侵害。要防止或减少未成年人饮酒,还得想办法切断未成年人的酒类供应源头。”在江津区检察院的推动和建议下,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相关商家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行为,并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宣传融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培训中。

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限制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禁止向未成年人兜售彩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这是检察官们用关爱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构筑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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