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我们这里不仅张贴了‘禁止对未成年人文身’,还有举报热线电话,时刻警醒着自己一定要守法经营!”近日,当江津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踏入辖区内一家文身店时,店铺老板向检察官介绍起店铺的变化:卫生消毒设施齐备、文身客人信息记录完整、文身风险提示张贴明显、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也在“文身服务”后加注了“除面向未成年人外”的字样。
这一切的变化,源于江津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
2023年7月,检察官进行案件提讯时注意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张裸露的胳膊和脚踝上均有大面积的文身,看起来十分显眼。这一现象立刻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随即对今年以来该部门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所办理的多起案件均存在未成年人文身情况,1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都有“大花臂”,有的背部、小腿等身体部位也都有文身。
“你们这都是在哪里文的?文身店有没有查看你们的身份证?”通过询问和实地摸排调查,检察官发现辖区部分文身店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在店铺显著位置标明警示标志、未核实未成年消费者年龄等违规情况。
“不同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文身时缺乏理性认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步认识到文身对学习、生活、就业发展等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此时往往已无法挽回。因为清洗大面积文身不仅要承受痛苦的过程和高额费用,还无法彻底去除干净,极可能留下醒目的疤痕。”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周俊华介绍道。
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更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社会发展的大事。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指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进一步推动文身行业治理,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同年9月,江津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决定由负有监管职责的该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文身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并进行合规指导,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各相关职能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一场为期半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就此在江津区展开。相关单位对含有“文身服务”的商家进行系统筛查,工作人员逐一入户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市场经营行为;7户商家被取消“文身服务”经营范围,1户商家在“文身服务”经营范围后加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工作人员还制作“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识,逐一在文身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此外,“莎姐”检察官也积极向文身店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醒其不得发布虚假和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内容等违法违规广告,强化源头防控。
“文身属于有创行为,不仅会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伤害,还会带来负面的社会评价,甚至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入学、参军、就业受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江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增益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过规范行业审批、抓好日常监管、强化法治宣传、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具体举措,形成治理合力,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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