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对我们一家老小的关心,一直帮助我们。感谢你们送来的司法救助金,让两个娃儿不至于跟着我们太造孽。”被害人赵某的父亲赵明(化名)摸着两个孙子孙女的头,话语中满是藏不住的哽咽。2021年4月7日,江津区检察院未检团队的检察官将10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被害人的父亲手中。
“虽然这笔钱对于保障孩子们成长来说远远不够,但是能够基本保障他们目前的生活和学习需要。两个孩子以后的路还长,希望你们也能早日走出悲痛,好好过日子。”江津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刚柔声开导孩子们的爷爷奶奶。
2021年2月,江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中发现,被害人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二人双双不幸遇害后,家中还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大女儿梦梦(化名)现年12岁,小儿子真真(化名)只有6岁。
该情况立即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经过多方走访发现,两个未成年人现在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被害人赵某是赵明夫妇唯一的儿子,也是家里的顶梁柱。被害人死亡后,未留下可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并且因二人丧葬事宜为赵明家庭带来负债6万余元,同时赵明夫妇还需赡养93岁的母亲。
“儿子儿媳去世后,只留下了我们一家老弱病小。”提到伤心事,孩子爷爷的情绪仍十分不稳定。
两个未成年子女更是承受着严重的应激创伤——真真年纪尚小,还接受不了一夜之间从“幺儿”变成“孤儿”,很长一段时间总是哭闹不止。而姐姐梦梦的学习也一落千丈,每晚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庇护,老人失去了家中独子,一夜之间,一个完整的家庭变得千疮百孔。
如何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检察官认为,帮助孩子走出心理创伤与解决孩子监护问题是当务之急。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梦梦所读学校的校长联系,叮嘱保障其安全,观测其异常情绪。检察官针对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出现的心理创伤严重问题,及时指派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进行有效心理干预,为姐姐单独进行了2次心理疏导,提升其自我认同感。
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针对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的问题,主动与当地街道取得联系。检察官在了解中得知,姐姐梦梦出生后没多久,父母即离婚,梦梦自幼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再娶后生下弟弟真真。
“如果能让梦梦跟着亲生母亲一同生活,也许对她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检察官征询爷爷奶奶的意见,提出自己的想法。
不料老人却连连摆手,“我孙女的亲妈和她爸离婚后,约定孩子由她爸抚养,她亲妈已经再嫁多年了,常年不来看望她。出了这件事之后,她也不愿履行监护责任。”
明明有亲生母亲,但是年幼的梦梦却得不到渴望的母爱。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其母亲,耐心地给其做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努力,梦梦的母亲同意会定期看望女儿。
根据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发出《检察建议》,经街道办事处协助,最终确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监护到位。
针对被害人子女的实际抚养人经济困难,承办检察官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燃眉之急,为被害人一家顺利度过案件创伤期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为进一步保障两个未成年人的生活,检察官与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社区、街道形成联络机制,后续跟踪落实孤儿、低保、减免学费等社会救助措施,共筑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
现在,姐弟俩被认定为孤儿,每月有1200余元的生活保障,还能享受学费减免等政策。检察官还帮助赵明夫妇申请了失独保障。
该案中,检察官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与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社区、街道形成联络机制,后续跟踪落实孤儿、低保、减免学费等社会救助措施,共筑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一系列有效、及时的“组合招”让被害人家庭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帮助被害人家庭早日恢复元气,让被害人家属满是寒冷的日子里照进一缕司法温暖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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