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服务双城经济圈】江津:守护500年古建筑群,川渝协作共画文物保护“同心圆”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游客往返于清源宫,再也不用东躲西闪,这些古建筑群也安全了。”11月7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联合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对川渝边界处清源宫古建筑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一同前往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张蕊如释重负。

当天秋阳娇艳,青砖碧瓦的清源宫与生机盎然的古树相互映衬,青石台阶上,阳光透过树叶在游客们身上洒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这一切还得从张蕊几个月前到清源宫的经历说起。

“清源宫有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不时有游客前往购买,燃放的爆竹火星四散,不仅可能伤到路人,还极易引发火灾。”2023年6月,前往塘河镇清源宫旅游的张蕊发现这一情况,遂将线索反映到江津区检察院。

塘河镇清源宫、石蟆镇清源宫、白鹿镇清源宫等古建筑群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四川省合江县交界地带,始建于明清时期,为纪念治水功臣李冰而建,年代最久的距今已有500余年历史,是江津、合江两地最大的民俗文化活动场所。

承办检察官彭刚考虑到除塘河镇的清源宫外,另有多座都分布在江津、合江交界地带。为形成保护合力,该院联系合江县检察院组建起调查专班,并邀请文物保护专家、人大代表,对江津、合江两地的清源宫古建筑群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经查发现,江津区塘河镇、石蟆镇清源宫古建筑范围内违规设置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大殿、厢房内存放了较多爆竹,并现场向游客进行兜售;合江县白鹿镇清源宫大殿内有燃放烟花爆竹痕迹,且四周无消防灭火设施。

“清源宫古建筑内木质结构较多,耐火等级较低,里面还悬挂了大量绸缎、经幡等纤维织物,违规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极易引发火灾,存在严重的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彭刚介绍道。

随后,两地检察机关分别向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涉案清源宫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文物安全。同时,召开座谈会,协助行政机关厘清职能权限,达成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属地镇政府、公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参与的文物保护共识。

为此,一场文物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两地拉开序幕。不仅对清源宫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置,拆除烟花爆竹燃放设施,增设消防设施4组。而且,在全域内开展了文物保护和烟花爆竹经营大排查大整治,整改其它文物安全隐患4处,组织安全管理轮训 774 人次,并进一步强化管理,堵塞烟花爆竹经营布局漏洞。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脚步并未停止。2023年10月,江津区检察院聚焦巴蜀文化遗产保护,以清源宫古建筑群文物安全为抓手,与合江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在川渝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双方围绕两地古寺、观、宫、祠、塔、桥、楼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办案合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跨区域协同保护效能。

“加强文物保护,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江津、合江两地检察院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又形成川渝文物保护‘多元共治’长效机制,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参与此案的四川省人大代表、历史风貌建筑学者匡子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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