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我为群众办实事】江津:勿让“小井”酿大祸,诉前磋商助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前总看到电缆井检查门被随意打开,里面堆放着杂物。整治后,电缆井都做了防火封堵,物业人员也加强了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我们住得更加踏实啦!”7月28日,江津区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一起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时,小区居民述说着前后的变化。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逐年增多,可隐藏其中的消防安全隐患也在随之增加。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容有半点疏忽。”2023年4月,为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江津区检察院在辖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高层建筑密集的6个镇街进行全面摸排调查。经查,检察官们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区楼栋电缆井未在线缆穿过处采取防火封堵措施,有的电缆井中甚至未浇筑楼板。

“电缆井是高层建筑中为供电、通信电缆设置的垂直通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电缆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且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也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据承办检察官顾志峰介绍,小区楼栋防火封堵如果做得不彻底,不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还可能有人员坠落的风险。

5月24日,江津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后,就上述问题和负有监管职责的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建议其及时对涉案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规范整改,并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及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消防安全排查,同时做好常态化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相关行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针对检察机关指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漏洞逐一排查整改,并在全辖区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警示约谈、制发整改意见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等方式,督促物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高楼电缆井起火时,因其特殊构造,极易形成竖向的‘烟囱效应’,助长火势蔓延。市民若发现电缆井防火封堵不到位、防火门未关严、占用电缆井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物业,消除火灾隐患。”此期间,相关行政机关还专门开展多场次消防安全宣讲和实操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公共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充分能动履职,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和相关行政机关分工协作,促使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并实现了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真正保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公益诉讼观察员漆敏对该案的办理给予充分肯定。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47522000  传真:023-4752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
微博
微信
微信